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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成名要趁早 (第2/2页)
的是前面那种,方才能够相濡以沫永恒持久吧。 昨晚吃完自助后,朱沫又跟着金小小去三里屯泡吧。两人喝了几杯酒,酒精上头。朱沫在舞池里扭动的像一条蜕皮的蛇。 一个男脱衣舞郎围着她俩大跳热舞,古铜色的皮肤很是性感,标准的六块腹肌随着人鱼线往下收入扁平的四角内裤中,分外引人遐想。 金小小将一百元的票子塞进男人的内裤。朱沫很是嫉妒这种可以随便给小费的有钱人作风。 直到凌晨一点,金小小方才拉着脸上两团酡红的朱沫从酒吧里走出来,给她打了计程车,送她回家。 朱沫晶晶亮的眼睛望着她,笑道:“我没醉,咱们再玩会。” 金小小翻白眼,“知道你千杯不倒,不过你没有个可以养你让你不用上班的男朋友。乖,快回家睡觉。” 朱沫不情不愿的坐到车里。金小小关上车门,跟司机说了地址,就对她挥了挥手。计程车驶开了,金小小的脸在车窗外一闪而过。 朱沫虽然是真的千杯不倒,但宿醉的滋味却要跟别人一样领受。 闹钟响的时候,朱沫起来去卫生间冲了个澡,回来仍旧睡眼迷蒙,便又趴到床上睡死过去。 等到再次被铃声震醒,朱沫抓起手机,一下弹坐了起来。 下午两点半了,她今天是中午十一点钟的班次,已经晚了三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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