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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第2/3页)
可惜他画的大多是在村里遇见的她,在地里劳动的她,还有他想象中的她。 而且也不如林禄山画的好。 这画里的很多她,他都没见过。 孙疆最爱那副《笑在艳阳里》,她笑起来像夏天的烈日,阳光四射,闪得你睁不开眼睛。仿佛听见了她她爽朗的笑声,能洗涤一切污渍。 他一时看得入迷了。 林禄山见孙疆看的出神也没打扰他,看来他也真的挺喜欢画画的,看着画的眼里装的都是爱意。 “孙疆,我能看出你很喜欢画画,也有天赋,既然这样,怎么没想过考大学呢?你很聪明,只要认真学,文化课一定不会差的。” 孙疆回过神,“我爸说学画画没前途。”他曾经给他爸提过一嘴,最后被他爸一句“画画只能当吃的还是能当喝的”给噎住了。 林禄山略微思考了一下,“你可以试着抱设计类的专业,比如环境设计,需要一定的美术功底,也有一定的实用性。能够说服家里人,毕竟上学也需要家人的支持。” 孙疆看着为他认真考虑的林禄山,念凤姐就喜欢这样有学识有文化的人吧。 脑子里忽然闪现刚才在屋里他看见的一幕,眼神有些闪烁,心底生出一丝愧疚。 “我知道了,林老师,我会认真考虑的。” 晚上孙疆在床上来回翻,最后他想明白了。 他的喜欢,不会妨碍任何人。 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那他就把这份喜欢放在心里,永远不会开花也不能结果,只是默默地不为人知地生长。 如果她不好,那就别怪他生出带刺的藤蔓冲破那堵隔墙- 村里的知青很多都陆陆续续返城了。 让王念凤没想到的是刘青居然留在了后沟村,和村里的民兵好上了,那个人也是她嫂子的大哥,据说是被搞大了肚子,最后只能嫁过去了。 王念凤说不上来是个什么感觉,可惜多一点吧,毕竟也是城里来的姑娘,最后家也回不成,还被孩子栓在了这里,她本可以回城里找一个条件更好的。 各人有各命。 说不定别人也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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