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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1/3页)
上他的帽子和眼镜:“怎么一会儿工夫就着急啦?”他还有心促狭。“我是怕你这一身白目标太明显,容易被人拐走。”“很白吗?”他低头看,“是助理拿给我的,上午拍了几张生活照,赶来的时候也忘了换,觉得并不夸张啊。”说实话,的确不夸张,真的是一套普通的衣服,一种普通的白,但是也许是伊森的明星效应,也许是他出众的身材,总之,在他身上,这件敞着领口的休闲衫感觉味道就是有些不同了,他看起来有种特别的性感,带着一类纯粹的诱惑,纤尘不染的繁华。这个人就是伊森霍了,我必须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个事实。“往哪里?”最近发现自己几乎沦为他的专职司机,他跟我相反,并不喜欢驾驶。“往北,过两个街区。”他指了指前面。“看来真是个值得去的好餐厅。”“绝对。”并不是第一次到中餐馆,但是布置这样高雅的中餐馆倒是首次涉足,店内古色古香,搞得像是要恢复旧上海年代,内部陈设已近雕琢,不过总算是相当别致的,店名取作“遗香阁”,也不管老外能不能理解。这里不用订座,谁到谁先,十分公平。还好来得不算晚,我们有占到一张红木四方桌。其实从进门开始,就发现有不少人注意我们,确切说是注意昀森,可能那一身清爽果然起到了连锁反应,再加上他掩都掩不住的俊朗面部轮廓,一个美丽的东方男子,到哪儿都有些惹眼。“糖醋里脊肉、蟹粉狮子头、青椒目鱼、凤尾虾排……”昀森居然没拿到菜单就拉住服务生点起菜来,俨然一副行家的阵势。等那人去报菜,我忍不住笑出来:“你还真是典型的食肉动物。”他透过蓝色玻璃镜片看我,双眸很清澈,有那么一丝得意闪过:“吃了再发表意见,你会比我更想当食肉动物,全美国大概只有这一家烧的是正宗的南方菜。”一道道送上来,色香味俱全,我的唇齿开始发酸,太久没有尝过中国味,不免近乡情怯,昀森用勺子将狮子头大刀阔斧地切成块,舀了一块放到我盘里。其实今天是第一次这么仔细看他用竹筷,极之雅致,修长的手指执着细瘦的筷子,轻巧地钳起食物,可能是一种不自觉的行动,我也给他夹了一筷子目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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