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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被这样称呼的男人,现在只有他一个吧,虽然此家里非彼家里的意思。因为开心,陶瓷上了二楼仍保持着一副眉眼弯弯的笑模样。程惊元身穿黑衬衣咖啡色皮裤弓着身体伏在台球桌上准备□八,听到小弟喊:“大哥,常哥来了。”他回头看了常煜一眼,马上又回过头去,恢复之前的姿势,瞄准,手下利落推杆,砰一声,黑八入网。小弟们马上鼓掌叫好。常煜吹了声口哨。程惊元把球杆交给其中一个小弟,接过湿毛巾擦了擦手,挑了挑眉问常煜,“大忙人,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小破店?”常煜看看陶瓷,笑道:“带个朋友来玩。”程惊元这才看到站在他身后眉清目秀的陶瓷,眼睛嚯地一亮,举起爪子对他挥了挥,“嗨,小朋友,欢迎光临,想吃什么喝什么尽管点,记哥哥账上,看上哪个男人了也不用客气,跟我说一声我立马捆了送你家床上去……当然,你要是看上我就最好了,我这就洗洗跟你睡~”陶瓷瞠目结舌地看着他。常煜笑着白程惊元一眼,“你别乱开玩笑,这是戈锐家的,他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别把人吓到。”“戈锐家的?”程惊元无趣地撇嘴,“那算了,最后那句话当老子没说。”常煜互相介绍了两人的姓名,程惊元嘿嘿鬼笑,一双桃花眼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陶瓷,“你和戈锐还真是天生一对,名字都这么配,一个尖锐的人间凶器,一个是易碎的瓷器,啧……”听他说自己和戈锐是天生一对,陶瓷很高兴,听到后面却觉得有点别扭,他那话说的,好像他随时会被戈锐刺伤弄碎一样。他想不出戈锐有什么理由伤他,纵然真的会有那么一天,他也没自己的名字那么脆弱。程惊元是个很会吃,很会玩,又很幽默的人。除了匪气和痞气重了点,没有什么其他毛病。陶瓷不太喜欢DM10这家店,却挺喜欢他这个老板。程惊元和常煜陪陶瓷玩了一晚上大话色,陶瓷的心思太容易看透,所以即使他们后来把所有诀窍都告诉了他,他还是输多赢少。期间程惊元觉得无聊,叫了店里的头牌MB明彦进来陪聊,两人比赛似的讲黄色笑料,常煜忍笑忍得脸色发青,陶瓷则一知半解,浑然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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