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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第2/3页)
>应该是。南郁城道:否则他所做的一切根本没有意义。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情况。林珩一边琢磨一边缓缓道:也许有另外一批人,跟我们一样提前得知了凶手会来到这里的消息,所以在胡同口设置下了陷阱。第一个人先来,正好就踩入了陷阱里面,而第二个人见到这个情况,大惊之下仓惶逃走?这种可能性很小。南郁城道: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建立在有第三方力量干涉的前提下才会存在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并没有查到有第三方插足。并且,根据之前凶手留在凶案现场的痕迹判断,这个案子的凶手只有一个。那如果按照你的推论,现在我们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林珩道。既然好不容易抓到的这个人跟凶手毫无关系,那么他们恐怕就又一次丢失了凶手的线索。林珩正觉得有些沮丧,又听南郁城道:不,这次我们可以换一个方向查。林珩不解,南郁城继续道:刚才我提到的那种幻术,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施展的。这需要施法者先采集到被施法者的头发、血液以及唾沫,并且需要了解被施法者的生辰八字等信息。除此之外,在施法前一个星期,施法者必须要对被施法者进行长达半个小时的催眠以此作为引,之后这种幻觉才能在设定好的时候被成功触发。林珩听得目瞪口呆:这么复杂?可凶手如果只是为了示威,有必要做到这一步吗?所以我怀疑,示威只是他其中的一个目的。南郁城道:他更希望的,应该是让我们通过这个受害者,顺藤摸瓜地查到他本人。你可以回忆一下你之前见过的、这个凶手犯下的所有凶案现场。所有的受害者都是被他杀死后再剥皮,然后分尸,最后把尸体仍在闹市。这说明了什么?南郁城问。林珩想了想,道:他剥皮分尸可以说只是凶手丧心病狂、泯灭人性的一种表现,但是他选择在闹市抛尸林珩思考了一下,脑中灵光一闪,脱口道:他是为了引人注意!他故意要让所有人知道他做的事!对。这个凶手极端自负。他自认为即使在闹市抛尸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因此当他知道我们完全走错了方向的时候,他感到愤怒,因为他觉得我们并没有顺着他的脚步来玩这个游戏。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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