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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9 (第2/3页)
接买回来穿地我好难受!他妈的外套穿上绑肩绑肩的,我估计我现在伸个懒腰它就能绷开!深灰衬衫浅灰外套,穿上一看就二十五六了,真够郁闷的。不过也好,看上去成熟点儿客户也能信服我点儿不是。一路上我动动这儿弄弄那儿,怎么坐怎么不舒服,姓刘的似笑非笑地说看不出小明身材挺好的嘛,我跟他打哈哈说没胸没胳膊没腹肌哪里好,他说有腰有腿有曲线啊,额,我听了一阵反胃,不是俏皮话,是真反胃。听他这么说恨不能立刻换上我宽松的牛仔裤棉T恤。车子穿梭在北京最最繁华、最最遥远的街区,夕阳的余晖、缤纷的霓虹、闪亮的玻璃交织成一幕幕光影琉璃,车窗中,我看不清自己的影子,被如此繁杂的光源打地支离破碎。望着这些灯火如海的画面,望着这些浮夸的华丽,望着这座城市浓妆艳抹的美丽,我再一次感受到我爱它,我爱这座城市。不是它能带给我什么,而是它能让我逃离什么。逃离生命最根基处的,永远无法出土的阴暗。走进酒店,上下五层的大厅贯通,吊下一只巨大的水晶灯,把整座建筑照耀地金碧辉煌。饭桌上四个人,比我想象地少很多,总觉得应酬什么的就应该是一大桌子人。一顿饭刚开始时吃地糊里糊涂,姓刘的只是简单介绍了我的姓名而已,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甭管真假先把我的手艺好好夸一番,而对方一老一少两个男的也没提有什么要求,老的姓王,少的估计是他跟班儿之类的,就一个劲儿地喝酒。我到现在都不理解中国的酒文化,不知道为什么酒桌上一定要敬酒一定要喝地多就表示多么牛逼多么真诚似的,甭管是有求于人还是朋友小聚,逼酒那是必须的。虽然我不理解但却深陷其中,仗着自己遗传老爹那点酒量就爱耍牛逼。越喝我越发现对面这老男人(34~40之间吧)看着眼熟,他好像去过我们店,姓刘的对他挺客气恭维,那会儿都忙着就我一个人没事干,他训我没眼色,连杯咖啡都不懂给人家倒,我十万个不爽倒了杯咖啡,还不小心滴这老男人裤子上了。。。越想越觉得蹊跷,冥冥中有点儿失望,也许事情不是我想的那样,今天只是带着我来给这老男人赔不是了。。。我已经喝了不少了,头晕脸烫,姓刘的还一个劲儿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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