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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3页)
多半就跟自己是别人的二奶这种丢人的事情被发现一样灰头土脸...再或者你在xx歌厅叫小姐陪你高唱一曲,而你的手不老实的摸着对方的大腿,然后隔天上报一样...“这其实不过是一件小事”曲晨风拿着罗征的衣服,他那天忘到他家,他好心给他送来,结果被他恶狠狠的骂了一顿。“你能不能骑自行车来?!干吗非要真么炫耀?!”“炫耀?你这里是什么地方?!市中心吗?你给我骑个自行车过来看看!”市区10多公里,就算骑自行车也不能少2个小时了,他想干嘛?!除非自己跟这医院的神经病人一样。罗征没事就住在宿舍,离这里很近,他倒是骑自行车上下班,忘了曲晨风的习惯。“你可以告诉我,我去拿。”觉得有些说话不过脑子,低下头气势少了很多。曲晨风当然趁机又抓着他的手,摸来摸去。他越来越喜欢摸着罗征,以前他碍于世俗找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女人来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现在他也想通了,反正他老哥都有孩子了,父母也有孙子了,不用指望他也可以。他可以正大光明的(也不算正大光明啦!)追求他觉得可爱的罗征,他不管罗征愿意不愿意,反正他都会让罗征爱上自己的。“伤口好点了吗?我看看。”他又准备去解罗征的衬衣口子。“好了!你这个流氓干什么!”每次都要防着他的狼手荼毒自己的可怜的胸部。他此时很能理解有些女人为什么如此痛苦的生活了,要堤防色狼之手。[女人真是弱者!]罗征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当一个好男人,保护女人的男人!(先保护你自己吧。)“我妈说要给你介绍对象。”他倒是不急,干脆在值班室抱着罗征,手还不老实的摸着他的软软的屁股,最近他的屁股也很不错啊,软软得白白的......有捏头。“这次我死都不去你家!”他已经为那次的事情彻底教训了一顿曲晨风。“这次她说在市区的那个xx饭店,档次不低吧。”死老妈,瞪着瞧,我非去捣乱不可!隔着裤子已经把手摸进罗征得屁股缝中间,也许是因为喜欢罗征得胸部,才进而觉得他的屁股也不错的吧,不过最可爱的还是他的个性,这种爽直的,没有虚伪成分的个性就是他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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