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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矢地压着微哑的嗓音,对着盛骁耳朵叫了一声:“老公。”盛骁:“……”男人对某些特定的称呼有一定的情结,这个是其中之一,他也不能免俗地受到了刺激。其实沈俊彬并非没有松过口,只是不曾在这么清醒的情况下服过软。当然,换做在特殊情境下听到这个称呼盛骁会更有“劳有所得”的满足,征服的快感更强烈一些,但此时听来,短短两个字又有另一种种拨响心弦,令人浑身陡然绷紧的神圣。浑身。沈俊彬为达目的撒娇得有点突然了,盛骁的大脑还未就他本人一贯的高贵姿态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称呼做出相应的指令,身体已如条件反射一般,凭着本能,一口朝那张罪魁祸首的嘴咬了上去。他的血液四处乱淌,奔走相告,混乱之中脑海里闪过了掩耳盗铃的一念:左右俩病号的纱布从脑壳缠到下巴,耳朵被包了个粽子;俩大爷上了年纪,耳朵就更不灵光了。他们只要不在这当场燃放二踢脚,应该问题不大。他低头狠狠吸住沈俊彬的唇,叼着他的上唇迫使他张开嘴,舌尖尝试撬他的牙关,急不可耐地想深探进去占山为王。然而还未汲取至深处,在沈俊彬嘴角沾着津液里,他先尝出了一丝苦味。那是西药里某种物质的苦。它及时提醒了他:沈俊彬还是个可怜人的小病号啊。这药对沈俊彬的治疗效果如何尚未可知,对盛骁来说倒是十足的灵丹妙药。他尝了这一小口,立即解了心魔的桎梏,让他的理智底线重新归位——接吻的刺激对沈俊彬的血压来说太大了。他松了口,错开沈俊彬的脸,将额头抵在枕头上……挪开了膝盖,道:“惯得你。”沈俊彬得到了通行的默许,无声地笑了。他控制着噪音的分贝,缓缓解开了拉链,再用手指慢条斯理地穿过层层阻碍,将遇到的衣料推向两边,像在拆一件珍贵的礼物,像发烧友沉沦乐趣所在。事情至此,盛骁已开始后悔。他此时方想起欲擒故纵的纲领,大呼不该轻易遂了沈俊彬的心意——这小子一口花腔,说得好似迫不及待求贤若渴,可等到真干起来效率却大打折扣,动作慢得像行刑一样!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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