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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2 (第2/3页)
却洞若观火——怪不得那时他连明玉都看不上呢……倒是一对璧人,般配的紧。其实薛兰连那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是姓叶。当初明玉还在楼里,有一次她和明玉出去踏春,不想路上遇见了歹人,身边的护卫皆不敌,薛兰和明玉坐在车里,以为肯定要在劫难逃了。就在这时,叶公子正好从旁路过,顺手将她二人救下。那超凡的身手,神兵天降般的英姿,薛兰与明玉看的是目眩神迷!再之后,向来敢爱敢恨的明玉直接跟叶公子说要以身相许!若当时真的成了,明玉大概也不会在几年后就被那个王八蛋折磨死了。她根本不知道叶公子是什么身份。毕竟短短一次见面,前后不到一日的功夫,叶公子将她们送回去就消失不见了。但正所谓白发如新,倾盖如故。这个人的人品,她却百分百信得过!却不知他可还记得自己?记得明玉?薛兰看着叶公子将写好的诗词交给侍女,心情就像拨云见日一般明亮起来。一定是记得的,不然他都有心爱之人了,又何必给自己写东西呢?薛兰对叶公子并没有攀附之心,但如果要在这些人中选一个良人的话,她肯定要选叶公子。哪怕后半生为奴为婢呢,哪怕下辈子结草衔环呢!若叶公子无意救她,她自不敢麻烦他。若叶公子肯再次搭救她……天可怜见!自己还收着一支明玉留下来的发簪呢,明玉临去时交代她,若有天能再见到叶公子,就将发簪交给他,不为别的,只当留个念想。这一曲,弹得心乱如麻。时间过得太慢了。薛兰好容易才煎熬地等到所有人的诗词都呈上来,按照惯例,这种嫖客和青楼名妓之间的“诗词唱和”,都是一方写好了,一方弹唱出来。弹唱一首肯定得挑出优点,将嫖客捧舒服了,又能在最后巧妙地选出上佳之作,务必得让所有人心服口服,不能引来争端。男人嘛,跟那些发情的鸟儿没啥不同。展示漂亮的羽毛,获得佳人的青睐,将其他竞争者都比下去,万一写出了特别出彩的诗词,经名妓这么一唱和,很快就会火遍大江南北。最好还能抱得美人归,此方成就一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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