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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心头溢满不甘。他强行压下自己的委屈,他的身世,他的血脉。活着的人比死去的重要。至少他还有弟弟。当弟弟也来误会他,他再没有留恋,带着一个孩儿远走他乡。他不奢望幸福。不渴求有人爱他在乎他。带走那个孩子也不过是因为七娘染血的双唇吐露了三个字,拜托你。宁日不带走那个孩子,作为刺杀宁家新任家主的罪恶女人生下的孽种,他必死无疑。所以,无论钱将军怎么警告他带着一个娃娃走难会很麻烦,宁日依然固执要带着这个孩子走。血液,打火机,□□,山上升起的朝阳,这就是宁日的前半生。过早触摸死亡,血脉至亲的伤害,熄灭了他情感的火苗。不知道世上有爱的人,不懂得爱。跟钱将军意外分离之后,他的后半生变成了打猎、带孩子、半夜被孩子一脚踹下树枝去再坚强地爬回去,给孩子盖上自己带出来的夹克外套保暖。某一天早上,他学山顶洞人钻木取火。玩了半天手都磨破皮了,那段杉木依然如故。他嗤笑自己白费心机。并拢双手,反扣举高过顶。宁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活动一下筋骨。“嗯~啊。”粉状碎屑散发出阵阵清香。他深吸一口,甚至懒得睁开眼睛。“火生不成倒生成香料了。正儿,你闻闻,香不香”他给孩子取名为宁正,也是祈愿自己改邪归正。许久不见回应。他睁开眼睛,环视四周。原本安安静静蜷缩着身子靠在树下睡觉的宁正不见了。树下只有他半夜给人披上挡夜露的破旧皮夹克。他慌得一下子站起来,差点被地上杉木段绊倒。他揉了揉眼睛发现那真是他的旧皮夹克,跟树皮的棕色浑然一体,那孩子昨夜蜷缩在里面,他便以为那树皮里面如今也藏了他的孩子。他温柔地摸了摸树皮。没有传来小孩子柔软的触感。皮夹克被拿起又扔下。疯长的树林被不速之客无情折断。新长的幼苗被大手剐蹭落地,死去。他几乎是踉踉跄跄地在横七竖八的枝杈之间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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