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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3页)
莉莎目瞪口呆地看着胖子的表演,记忆中似乎有什么被提出来,展现在她面前——那天,被女伴拉去第五区“猎奇”的她,在等待结账的女伴的同时,被一只恶心的肥猪缠上——那真是恶心恐怖到极点的回忆,让她对那些下贱的贱民的反感程度更上了一层,她完全没有想到那个恶心的回忆到了今天还有延续,眼前这名穿着光纤维衣服的男人就是那个恶心的胖子!?“Waiter!”莉莎尖叫:“Waiter!Waiter!还不赶快来把这只臭虫扔出去——!?”周围的贵族也有些骚乱,像是在叫人——难得这些贵族如此齐心协力地做一件事。每一个人看着胖子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坨狗屎,胖子不在乎他们的眼神,他知道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看不起他,对此胖子做出的反应是,他对所有人竖起了中指——干他娘的老子更看不起那群软蛋!胖子刚刚才意识到,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出现在着充满奢侈气息的晚宴之中,他依旧是第七区的人,所以他与周围显得格格不入,所以他才无法融入他们。胖子总是会意识到,当他们在欢笑、在晚宴上跳舞、在随心所欲地玩乐的时候,他们在挣扎、在为食物拼搏、在随时随刻地警惕,只为生存——胖子很猥琐,他无赖,他卑微,他欺软怕硬,他做过小偷,也做过强盗,他只是和绝大部分贫民窟的人一样,被打上第七区的烙印——无论怎么样,只要活着,就是胜利。这是属于第七区的骄傲,第一区的人们自豪他们的条件,第七区的人自豪于自身,贵族看不起第七区的杂虫,没关系,高傲不是第一区特有的权利,杂虫同样看不起第一区的蛀虫。侍卫们很快就出现了,并将嚣张无比的胖子挟持住。仿佛那些侍卫的到来带来了勇气,莉莎终于又敢看向胖子了——她并不是害怕,而是感到恶心。出生于皇族的莉莎对于来自底层的人和物有着近乎神经质的憎恶,她怎么也想不通,世界上为什么允许那些该死的、下等的贱民存在?一想到她正在和那些贱民呼吸同样的空气,她就恶心得快要吐了。“让他给我跪下!”侍卫立即忠实地执行,贵族们开始窃笑,这样一来他们的优越感又回来了,看着那愚蠢地叫嚣的第七区疯狗吃瘪让他们愉悦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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