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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2/3页)
>耿迪从大西北给他带的礼物让他稀罕的不行,是一堆金黄锃亮的子弹壳拼出来的一把枪。纯手工的,独一无二。喝多的人一得意忘形就容易犯错误,包秋秋当然不例外。包秋秋抱着礼物,垫着脚搂过耿迪的脖子,吧唧在大个子左脸上来了一口。二哥你最好了。耿迪眉毛皱成了铁疙瘩,一把推开他,伸手去蹭被亲的那块。丫挺的小崽子恶心不恶心?哪儿学这些坏习惯?我就亲过你一个。包秋秋借酒装疯。拽着耿迪袖子嬉闹。来呀,二哥,咱再亲个带响的,嘴对嘴那种。耿迪的眼神跟看神经病没啥二样了。第二天睡醒,包秋秋抱着把胳膊都硌红了的弹壳枪,想着前一天晚上自己借着玩笑的表白还有耿迪的反应,心里难受的翻江倒海。耿迪高三都没读完就去了部队。是正式新兵的那种,不是假期小时工。人一走,包秋秋心里空落落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摆。也就是在那一年,包秋秋迷上了摇滚迷上了贝斯的帅和酷,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不务正业”的玩乐队大潮。次年五月,有圈里朋友介绍,说话痨与哑巴乐队还缺个贝斯手,包秋秋抱着自己的家伙事就去了。这一去,就是十几年。……………………………………………………刚开始两年,每年春节,不管三五天还是半个月,耿迪总会回来。可是让部队大院一块儿长大那帮小子纳闷的是,一向关系铁磁的耿迪和包秋秋生分了。包秋秋不再像以往那样,见天黏的恨不得住到耿家去。而是年夜饭筷子一丢嘴一抹,拎着贝斯就往外跑。第三年开始,耿迪过年也不回来了。与此相反,包秋秋跟耿亮倒是越走越近。耿亮从小就好看,而好看的人做什么事都占便宜。好处是得到变得轻而易举,坏处也是,轻而易举让人不懂珍惜,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大多是个花架子。所以耿亮十几岁心血来潮有过一段时间想当兵,到底社会上诱惑多,最后也没像耿迪一般坚决的去了部队,而是读了两年大专,毕业后开始做生意。顺风顺水的赚了第一桶金,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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