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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1/3页)
太厉害了,小时候不声不响,长大了倒学会不动声色的挖坑了。他气得慌,去翻还没有看过的程辽的朋友圈。“这个人真的是个小老头吧!”林逸心里只有一句弹幕刷屏。程辽的朋友圈太单一了。每周二周四一则实验现场,血呼啦啦的。其他时候基本不发东西,可能是没什么有意思的可发。倒是宋丢丢,每条血腥图都点赞了。林逸翻了半天,终于在一堆尸体内脏伤口里面翻到一条不一样的,差点翻太快忽略了。这条配图是一条金毛,写的谢谢你。时间是五月七日,他们重逢前一天。不过林逸看不懂,是谢谢帅气的金毛,还是透过金毛谢谢谁。程辽把手机锁屏,继续写昨天的实验报告。林逸发了一条朋友圈,给丁朗吆喝。“又到了周五晚上,例行一浪的时候了,朗月见嘞。”配了自拍。应该是在家里或者公司的窗边拍的,光线很好,可以看到他的脸上有细细的汗毛。对面楼的玻璃折射了阳光过来,刚好有一束在他头顶,有像彩虹的色彩。很好看。所以程辽看着发了快半小时呆。晴朗两姐弟人都很有意思,朗月他也喜欢。但是他不能再一次偶遇了,他想遵循自己的顺其自然。这时候他还不知道,顺其自然先要顺从本心。林逸和丁朗苦苦哀求丁晴给他们做拿手炒饭,丁晴真的想揍死这两个讨债鬼了。一身油烟气的在酒吧呆不下去,自己先走了。剩林逸坐在吧台和丁朗混,看胡隐调酒。胡隐话不多,丁朗在吧台里喳喳喳的要他配各种没有听过的配方,毒死林逸。林逸没眼看,转过身去看着门口。正想着入口的灯好像颜色不太好看,要不要让丁朗换换,就有人端了两杯酒过来坐他旁边。男孩儿,看脸像是个不能称为青年的男孩儿,直视着他的眼睛,把其中一杯推到他面前。嘴角带着笑,有个梨涡,挺甜的。手松开杯子,指尖顺着吧台划了一条线,碰碰林逸的胳膊。男孩儿声音也甜:“哥,请你喝杯热情沙漠。”很好,酒的名字也很直白。林逸端起来闻了闻,又放下了,也带着笑看着男孩儿,说:“我不喜欢朗姆酒的味道,和我不合。不过咱俩挺合的。”男孩儿笑的更开心了,“我俩属性一样,适合躺一起谈诗词歌赋。”男孩儿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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