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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番外四之二 (第1/4页)
常非刚搬去和侯一笙同居那会儿是挺不自在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侯一笙是自己的老板。他觉得和自己的老板住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生活都在一起,好像什么**都没了。而且刚开始那会儿,不知道为什么,常非总觉得自己有点小羞涩。侯一笙其实不算个难相处的人,他只是比常人多了几分严谨,比常人更喜欢守时,每日制定计划表做事。只要不打乱他的计划,而自己本身工作又认真负责,那侯一笙一般是不会怎么着你的。和侯一笙工作了大半年,常非早就摸准了他的脾性。虽然一起生活是头一遭,但常非发现生活中的侯一笙也差不多是这样。所以除了同居刚开始的不自在,常非适应得还挺快。他没想到的是,侯一笙竟然买了条金毛。侯一笙对此的说法——路上偶然间见到,一时心软,就买了。常非从没把“心软”一词和侯一笙联系到一起。且不说工作上侯一笙是怎样的正经严肃,单是看他的脸,也万万想不到“心软”。所以那一瞬间,常非回到家,见到腿边蹭着一条小金毛的侯一笙,顿时生出了他很可爱的念头,但也有不敢置信。侯一笙告诉常非它叫番茄。至于为什么取这么个名字,侯一笙又没说。于是从此以后,常非彻底沦为了一个狗奴。俩人一狗就开始了共同生活的日子。渐渐地,常非就觉察到了侯一笙对他的不同。其实如果当初宋不羁没有跟他说侯一笙喜欢他,纪律没有告诉他侯一笙暗恋他,他可能就不会特地去注意侯一笙的言行了。但他们说了,他也特地去关注了。经过这么一关注,他还真就关注到了。侯一笙作为律师,每天可能都会接触到不同的委托人,他会花时间去见委托人,但常非听说,以前侯律师也带过一个助理,但侯律师竟然会忘记这个助理的存在,以至于忘了带他一起工作。但常非却发现,侯律师从来不会忘了自己。甚至他忙到忘记了,侯一笙也会过来叫他。这点是得到了全律所上下的惊叹与羡慕。以前常非不觉得什么,但经由同事那么一说,再结合被告知的侯一笙喜欢自己的言论,常非就从中品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侯律师不喜欢养小动物这件事,是章大鸣告诉他的。章大鸣是一鸣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律所名字中的“鸣”就是章大鸣的鸣。章大鸣是个厉害的律师,就是平时八卦了点,和工作时的他成鲜明对比。但他的八卦是有时限的,比如他突然听说了某个消息,然后找你八卦一下。如果还没八卦完就被叫去做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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