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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6 (第1/3页)

    过原谅自己了。

病好了就一直忙啊忙,这些天大概会把最后几个番外写完。大概。

☆、惊琼

惊琼

莫琼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是什么意思,事实上还不太喜欢,因为家里人琼儿琼儿的叫简直是又娘又肉麻。

莫椋出生的时候就取了椋,意取自"从木京声",据说椋鸟已经灭绝,所以又有那么个独一无二的意思。

莫琼为这件事梗了好一段儿时间。俗称,吃醋了。但是莫琼没有进行过反抗。因为那个小爪子抓住自己不放的感觉非常的奇妙,当看着小鬼的眼睛,莫琼开始学会什么是血浓于水心心相印。

所以莫琼提到自己的弟弟总是喜欢说,血缘是个神奇的东西。

尽管这个弟弟给自己惹祸,尽管这个弟弟什么都喜欢抢他的。

初中升高中,莫琼喜欢的男生被才上初一的莫椋抢跑。最可气的是莫椋很快就跟人家分手了,理由是,觉得自己不够弯。

莫琼毕业就离开了警校,告别了这个行业,任谁问都只说一句,不适合。

谁不知道莫琼比那个有点不着调的弟弟靠谱多了?性格沉稳办事利落,无论是一线还是从政那个发展都是大大滴。可人家不稀罕,硬是想要经商。

莫爹说:"经商也好。"其实莫爹只是心里清楚就算他说不行也没有用。

于是莫琼就开始了第一份生意,就是走茶。走茶就要去茶乡。然后刘谷就走进了莫琼的眼里了。

莫椋到底还是勾搭走了刘谷。

莫琼并没有真的很生气。因为从刘谷看到莫椋那一秒他就知道,有些东西真是强求不来。刘谷在那一瞬间整个人都亮起来了。看起来非常开心。

刘谷会觉得尴尬,莫椋会觉得难为情,所以他索性就"生气"一下。

大概,真是他魅力不足吧。莫琼认命。

可是那个刘谷那个笑怎么就迟迟忘不掉呢。一年又一年,他想见某人,喝喝茶说说话,可惜某人已经找到了适合的伴侣,可惜某人看到他还是会尴尬。

他的生意开始做大了,同时也开始上手自己父亲的业务—这纯是迫不得已,因为莫椋那小子实在是不开窍。四处奔走,日子过的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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