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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0 (第3/3页)
我现在已经不是魔族尊者了。你问我转职后的职业?好吧,虽然说出来以后就更像湖绿了,但是作为一个诚实并且有问必答的好人,我还是要说,我转职以后,成了巫神殿的大巫。没错,就是刚刚在万众瞩目下揭穿了路易莎·菲利克斯那个女人的真面目,在菲利克斯三世、莱斯利亲王、温蒂·布莱克小姐、卡瑞拉先生、霍奇伯爵等人以及洛尔塔的共同见证下加冕的第八代大巫,艾尔索伦冕下。我就知道我这么说你们肯定当我是在讲笑话,虽然这一切都是真的,但是你们硬要这么认为我也没办法。不过这次活过来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我死了活、活了死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就连转职都转过三回了。恩?什么?最初的职业吗?你们不是当我说的是天方夜谭吗?为什么还那么好奇?好吧好吧,我有问必答。我最早的职业,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吧,不过大家都叫我“圣王”[略得意]。你们又不信了?要知道,现在大陆上的两大山脉还以我命名呢。嗯,没错,我最早的名字就叫亚历克斯·阿米利亚。第一次转职啊……[哭唧唧]他们不爱我了,大家都叫我“人族的叛徒”ORZ(╯‵□′)╯︵┻━┻什么叫这个称号更符合我的气质?你们隔着灵障能感受到我的气质?不就是当初爱上了一个立场对立的存在吗?我也没有做什么不利于人族的事啊……害得我还不得不故意逼走了一个徒弟。唔,我收过两个徒弟。大徒弟是个挺灵气的小孩,就是小时候苦了点,性格比较压抑,所以不敢让他再跟着我冒险。小徒弟是……我一个朋友的孩子,很乖,也很敏感,有些事骗不过他,所以只好让他留在我身边了。不是不负责任了,起码我个人认为,这是最符合他们俩性格的处理方式。好吧,确实没有尊重我那两个徒弟的意见,也没有给他们选择权。不过我那不是第一次收徒弟、照顾小孩子嘛。之后啊……之后出了一点意外,我把我小徒弟也送走了,我喜欢的那个人……也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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