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4 (第2/3页)
/br>“快早读了,你们还不回教室?”与这些围观的学生不同,他自然知道,这种所谓的玩笑,很可能造成的是这个名叫江芷安的学生被劝退。尤其像这种乡下小地方的老师校长,对于早恋,以及由那个学生的家庭背景带来的负面印象和他所拥有的财富代表着的地位综合形成的某种观念,绝不会使这件事轻描淡写的过去。大概是伪装绅士伪装习惯了吧,他并不介意稍稍帮这个仅仅因为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的一语之恩而喜欢上他的女孩一把。至少,这种喜欢远比那些因为他的财富而在他面前献媚的人要单纯的多。他的话语在同龄人当中一向是有威势的,比起老师,学生总是更容易钦服同为学生的他。所以,人群因为他的话语而散去。然后,他看到了气喘吁吁跑来的一个女孩。樊川居士曾以“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来盛赞十三年华的少女是如何的姿仪秀美、体态轻盈。然而,大抵是缺了古时的那种韵味,对于沈哲来说,面前这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孩,他也就勉强能称一句“整洁”。不是他不想多找些美好的词汇来形容这个貌似情窦初开在他身上的女孩,只是,面对一个明显缺乏营养、发育不良,还穿着一身着实挑战审美的校服的年仅13岁的乡下小姑娘,他实在是无能为力。——没错,沈哲在学校里广受追捧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由不用穿校服的特权带来的比同校男生更为帅气的私服。不要指望这个衔着金汤勺长大的少爷会委屈自己忍受那种全然不符合他的审美的宛如布袋的白蓝两色校服←_←如果说日记事件让沈哲和江芷安两人有了一次交集的话,那么江芷安后来为了表示感谢而对他做出的邀请就是两人关系发展的开端。十多年后的沈哲回想起那件事,还是想不起来,当时年少的自己是出于怎样的一种心态答应了江芷安去她家吃饭。那样破败、肮脏的小巷,怎么看都不是有着轻微洁癖的他愿意踏足的。不过,或许是难得升起了对所谓家的味道的好奇?才让他鬼使神差地答应了那一次的造访。他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而江芷安则是为了生计小小年纪有着一手好厨艺的小姑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