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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3/3页)
了,看不清人。唱台是空的,音响里正在放轻音乐,人们交谈声不大,和音乐相溶,嵌入闲散的背景画卷里。来了个服务生,阮捷在他开口之前就先交代了来历,服务生引他倒吧台前,一个打扮时髦的中年男人与他打招呼,称是这个店的老板。老板让他等整点上台,上个时段的人刚走,一共唱三小场,每两场中途休息五分钟左右。老板给了他一杯柠檬汁,阮捷道谢,摸出手机看时间,还差五分钟。老板不知道他接过这类活,给他简单讲了规矩,问他用乐队还是弹唱,他想了想,打算第一场弹唱,他擅长吉他,贝斯也玩过一段时间。提前两分钟上台准备,乐队人员没上来,他拿吉他,主唱位置前有话筒架,谱架,唯独没有椅子。他把吉他挎到身上,感觉前面几个卡座上有年轻女孩在偷拍,因为有经验,面上不见变化,心里乐得直冒粉红泡泡。把吉他手位置的谱本拿过来,放到谱架上,挑好歌,给吉他试了试音,开始弹前奏,能够感觉场内所有目光都聚过来了。舞台上蓝光开始扫射,阮捷面色沉静,低头凑近话筒,合上眼,开始投入情绪唱起副歌。听见侧边有个女声在说“挺帅的”,阮捷在心里打了个滚。他嗓子好,唱歌的天赋从小就显现了。只是镇子上本来就没有重视培养小孩各种兴趣天赋的思想觉悟,加上奶奶病后家里困难了很长一段时间,阮捷顶着街坊邻居的一句“唱得好”一直嘚瑟下去,陆之瑶告诉他可以去学声乐,学乐器,以后做歌手。他被煽动得意气风发,回家和母亲说,当场就被驳回,家里的观念还是读书重要。一直到大学,父母才更新了观念,答应他报学习班。他学了吉他,又加了社团,跟着社里的学长学贝斯,学唱功,跟着社团演出,在院里甚至学校里小有名气。第一次和方季出去玩,也是被在场学长怂恿去唱歌,后来方季开玩笑,说听了他的歌就彻底沦陷了。其实和很多玩乐器的男生有差不多的想法,阮捷对音乐的热情并不深,一半原因是为了耍帅。喜欢在舞台上万众瞩目的感觉,哪怕是个GAY,听到异性的惊叹心里也会美到不行。室友不知情,都觉得他玩乐器这么久也没泡上个妞,实在丢人。三首结束,中场休息,到吧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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