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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7 (第2/3页)
书建议隆安皇帝,将雁王留在原处,协助朝廷使者推进与西洋人接洽事宜。雁王虽然已经步下政坛,但方钦依然觉得他在京城中是件十分如鲠在喉的事。按理打蛇随棍,对付政敌就应该一击必杀,但雁王辞官的由头并非由方钦本人策划,整件事不在他的掌控之中,而且雁亲王这种身份很不好办,除了谋反大罪,确实也没什么可以将他赶尽杀绝的。方钦只好想方设法将他远远地支开。“协助”二字非常微妙,意味着这件事不是由雁王主导,他只有义务,没有权力。事成之后也是人家正使的功劳,但万一出点什么乱子,那可供拿雁王做文章的地方就多了。可惜,天不遂人愿,方钦希望看到的“乱子”没有出现,雁王在江北大营混得如鱼得水,人缘极佳。他本来就很会讨人喜欢,跟众将士又有并肩作战的情分,还有钟老将军和顾昀的面子保驾护航。朝廷派出的使者十分有眼色,到了江北后一切以雁王马首是瞻,加上顾昀平日里书信不断,十天半月还会专程过来看一眼,在两江沿岸欺负西洋人的工作可谓十分顺利,期间打了三四场小型水上战役,便宜占到了,兵也练了,李丰也说不出什么,反而隐约觉得有点对不起雁王——所谓远香近臭就是这个道理。而与此同时,另一件让方钦始料未及的事发生了,这使得他愣是没能腾出精力来趁机往两江之地安插势力——第一批烽火票到期,要还钱了。第一批烽火票的地位非常特殊,说是风雨交困的大梁王朝的起死回生药也不为过,当时倘若不是有这一批物资支撑了顾昀在西域的那场胜仗,在北方战场重重重压,国内紫流金又告罄的情况下,西洋人再一次围困京城只是时间问题。首批认购烽火票的人对国家有大恩,于情于理这个债务必须要还,若是朝廷不拿出这个钱来,那不但是失信于人,以后烽火票都发不出去是肯定的,之前雁王好不容易推行的“烽火票在民间可等价金银,禁止商户拒收”的政令也将成为一纸空文。这样一来,就算别人答应,那些吏治改革初期为了乌纱帽捏着鼻子认购了大量烽火票的朝廷大员们也不能答应。直到此时,方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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