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我和网友的一次成功面基_分卷阅读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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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 (第2/3页)

一堆杂乱的书本数据线下面找到了我失踪两个月的饭卡。

有天下午,老陈他们出去打球,洛秦带了一份粥来看我。他吃一口含到嘴里,然后凑上来和我接吻,把粥渡进我嘴里。我恶心得要命,想要推开他却又牵动了屁股的伤口,疼得嗷嗷直叫。

他低笑着蹬掉球鞋,爬进被窝,一手扶着我的腰,一手抚摸着我的脸。他用长长的手指在我脸上摩挲,那双漂亮到极点的眼睛认真地看着我。

他说小易,我喜欢你。

其实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屁股,但我根本抗拒不了他深情看我的样子。

在这段感情的最初,我智商直降为负。我以为我努力一点,就能成为他心中的最最特殊。

我开始频繁地往音乐学院跑。我在他的琴房里玩手机,看,听他登登登登地弹琴。他最喜欢的作曲家是肖邦,最喜欢的演奏家是鲁宾斯坦。我对音乐一窍不通,五线谱对我来说犹如古代巫婆的咒语。但是为了他,我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肖邦叙事曲,打了多少遍瞌睡都不曾放弃。我听不懂其中忧伤的诗意,再奔腾的情感在我这颗世俗的心里也激不起一丝涟漪。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就戴上耳机。我在这边听,他在那边弹勃拉姆斯。我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看他的双手在黑白键上奔跑,心中奔涌的澎湃爱意到现在仍觉奢侈。

洛秦人缘很好,不少人与他称兄道弟,最好的兄弟有两个。一个是学扬琴的南方人,比娘娘腔还要娘一点,口头禅是“实在太让人着急了啦”,我们都叫他杨太急;另一个是学小提琴的北方汉子,满脸络腮胡,声音重如洪钟,他姓白,昵称白胡子。他常带着我和杨白二人吃饭,理所当然不会言及我俩的关系。他在外人面前,看似大方豁达,其实严谨到了极点。

我是理解他的。那时不过2004年,同性恋的生存空间远不如现在舒适。有时我觉得白胡子应该知道点什么,不过他的胡子遮蔽了脸上大部分表情,我看不太清。

大一结束时,我和洛秦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我心中无限怅然,一刻都不愿和他分离。那时我俩的床事已经相当和谐,洛秦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那身性`感的肌肉瞬间就能让我硬起来。他的阴`茎尚属常人尺寸,但一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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