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驰而过_分卷阅读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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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 (第2/3页)

不知道。

他很信命。人长大了,大多记不住小时候的事,他却记得大约三四岁时,他爷爷抱着他,要大师给他看看。他们这样的人家,所谓的看看,是真看看。好的话,自是最好,若是不好,是要想办法把这“不好”给变好的。

他记得大师说他命硬,只会克别人,别人克不着他。只是有个前提。

偏偏那前提是什么,他不记得了,也不知是那位大师当时压根就没当他的面说,还是大师说了,他给忘了。

总之他的命是真硬,小时候被人绑架,结果半路出车祸,死的是绑匪。中学时候与世交朋友去非洲玩,遇到狮群,领头的人被撕碎,同伴们也死了一个,他却被一只路过的成年老虎给叼走。最后他自己拿枪崩了那只老虎,顺利返回,还又救了几个人。

对他不好的人,从未真心爱惜过他的人,都早早死了,例如他妈。令他不痛快的人,也全都靠看他脸色过活,例如他的姨妈跟那个不成器弟弟。

背叛他的人,也全部没有好下场。除此之外,二十八年来,无数的人前仆后继地往他身前涌,不管是为钱,还是为他这个人,被他伤得体无完肤,最后要死要活地还要说爱他。

他是真命硬,也总能化险为夷。

这就导致他愈发信命。所以眼前,第三回遇到时小慢时,他这心里便难得有些波动。

他觉着时小慢的出现,兴许与他的人生有点儿关系。

时小慢是任何时候,他低头看太久,也不会看到的人。毕竟时小慢离他太远太远,远到太小,小到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可偏偏就是那晚的火车,他遇到了这个人。二十四小时内,还连连遇到三次。

既是命的意思,越驰愿意尊崇。

只是该如何尊崇?

毫无疑问,时小慢长得不错。

但同样毫无疑问,时小慢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类型。

越驰偏爱长得修长、柔美而又充满艺术气息的人,他从前的情人几乎都是这种类型。累极时,能给他弹弹琴,陪他看部电影,又或者与他聊聊某本书,这样的人,是越驰喜爱的。

他对情人的要求很高。

时小慢完完全全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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