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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3/3页)
我很感动很喜欢,这样的感觉怎么可能是假的。我从老家搬来首都后,夏至是唯一一个陪伴我这么久的人,他又那么害羞,不会说一些肉麻兮兮的话,做出来的事情和惊喜却都很浪漫,辣么符合我审美的人,我觉得我弯了果然是不可逆转的。诶?等等!我记得我一直是宅在老家画画的,虽然老家比不上首都,也是个二线城市,是后来才拉着江桀告别老师到首都开了个小的工作室,然后遇到了夏至……可是,我当初是打了鸡血吗?!我这么个懒到爆的人是怎么下定决心要来首都闯的?!我有点儿记不起来自己是为什么来首都了……我是被江桀劝来的?还是说我隐藏的热血被激发了?好吧,人老了就是容易健忘。不过那么久远的事情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吧,和现在这一团乱麻的事情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还是不要浪费脑细胞的好。就像那些里面写的,很多事情都是主角因为别人的什么话,就对爱自己爱的死去活来的男票产生怀疑,然后让小三小四有机可乘,然后又是连七八糟的一大堆问题,最后精力九曲十八弯才和好,我一点儿都不想和夏至来个几十万字的误会、吵架、你爱我来我犹豫了,我爱你来你又生气的这些桥段。我决定明天一大早就和夏至说清楚,有什么问题沟通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不是?劳资果然智商爆表,随随便便就可以让蠢作者少写几十万字,直接跳到和好环节,真是史上最贴心主角,没有之一!所以说心态很重要,喜欢就是喜欢,不爱就是不爱,为什么要猜来猜去,我也不想这样让夏至天天睡沙发,床这么大,不来一发都对不起这面积。一旦相通了,入睡就很是容易,心疼夏至什么的,明天再心疼吧,偶尔睡沙发有助于血液循环,嗯,朕可是为他好。结果可能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晚上就梦到了还在老家的那段时间,那时候经常跟着老师还有一群小师弟师妹们在一起,白天学习,晚上就一大堆人去吃宵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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