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H)_分卷阅读1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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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9 (第1/3页)

    方喜欢你?”杜浩章端起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大口。

阿务脸色发红,想起自己当初对亚瑟告白的地点居然是在彩虹PUB的厕所里!

站在大湿身旁的王伟完全不认为这是问题,对他来说,告白只是初步,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而已,接不接受只是参考用,重要的是告白之后的具体行动计划。

不过这个问题也引起其他人热烈讨论。

“当然要,不告白对方怎么会知道你喜欢他?”

“凭感觉啊!”

“感觉个屁啊,也太抽象了。他通灵哦!”

“我才没傻到先告白呢,先说的就输了,以后在一起,你就可以看到对方得意洋洋的贱样,一副:瞧,先说喜欢我的是你。所以保持暧昧才是王道,若以后两人都没感觉了,自然就散了,连分手都不用说。”暧昧派则主张道。

“说的简单,当局者迷。反噬说清楚将明白不很好?”林倚佑持不同意见,站在告白派那一方。

“听过一个故事吗?从前有个伤人牵着他的骆驼过沙漠……”大湿才起了个头,杜浩章就知道是什么故事了。

这故事,几乎是业务界必知的经典。

“听过,”不用大湿往下说,杜浩章点头。

其他没听过的人摇头,于是大湿就继续往下说。

“晚上商人在帐篷里休息,骆驼在帐篷外很冷很冷,于是骆驼对他的主人说:“主人,我好冷,我能不能把我的头伸进来?”商人答应了。”

“又过了一会儿,骆驼又说:“主人,我还是好冷,我能不能把身体也伸进来?”主人又答应了。”

这是已经有部分人听出端倪了,一些人窃笑出声。头过身体就过,得了寸,就有机会进尺,一步步蚕食。

“想这样,骆驼又成功的把脚也伸进了帐篷,这时,骆驼已经完全在帐篷里面了,它又觉得好挤,就把商人一脚踢了出去。”

杜浩章对这故事当然很清楚,故事的涵义是:别想一下子顾客就会点头答应,用诱导的,要有耐性。

“达到目的的方法有很多,何必执着要用告白?难道没告白你们就不是恋人了吗?”大湿两手一摊。

“对方若真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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