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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3页)
会因为嘴馋被自家精明的老子看出什么端倪。不过他现在渐渐长大,又多在外面走动,很多事情可以推说在外面见识的或者学的就可以了。李越上辈子在混社团前是开面馆的,小小的面馆味美价廉量多,当初几个还没有成气候的小混混就爱在他这里聚,没钱了一两个月都不给钱,有钱了一下子甩他好几万的时候也有。当然,他后来觉的做那个比开面馆赚多了,于是就加入了当时的混混团。再后来在大哥的带领下他们发展的越来越大,最终发展成有名的社团。再后来团长也就是一开始的大哥死在火拼里,再后来团长的亲弟弟上位,再后来李越弄死了新团长,再后来,他也被自己手下弄死了。说这么多废话就是说李越其实是个手艺非常棒的厨师,当然他的手艺好评度取决于普通民众。他做的面筋道、味足,量大,油多,肉多。小孩对于吃饭有两种态度:一种是胃口大开,身体倍棒的,比如白鸾这种,一种是吃饭如吃□□,身娇体弱的,比如白颖这样。所以,一打开李越的饭盒白颖就蹙眉头,白鸾笑了一下。暗红均匀的面条,似乎用淀粉拌过,面上面放着一圈芹菜,一圈黑木耳,一圈粉条,再上面就是盖着厚厚的一层大肉片,再上面放着的就是葱姜蒜等佐料。还有书童带来的姜汁、酱汁、和蒜泥,用来拌面的。春红见主子不虞,小心的剥去一层层的大肉片和菜,小心的给主子盛了一点。至于白鸾,他用膳不用人伺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吃了一口就越发满意。长身体的男孩子还是非常喜欢吃大油大腻的荤腥,白鸾餐餐都离不开肉,一向又饭桶的紧,也不管白颖还在愁饭,自己无声无息一碗下肚,又盛了第二碗。白颖看白鸾吃的满意,试着吃了一口,大为惊奇,赞道:“李家的厨子不错。”吃了一小碗有点饱,但禁不住嘴馋,又盛了一碗,吃了。吃完居然又喝了一盅枸杞粥。白鸾笑了笑:“这些值当什么?阿颖喜欢的话,使个人去李家学会了什么时候都可以做。”他不会像白颖那种大部分时候愁饭,遇到喜欢吃的就暴饮暴食,他还是维持着平时的饭量两海碗,哪怕再好吃他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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