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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2/3页)
愿意帮着看顾一下,哎,要是天天去的话,总也不是办法。陆晓明不知道爸妈的烦恼,当然,也不能要求一个从来吃喝不愁的家伙知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等陆大山出了门,陆晓明也放下碗筷,一边往外跑一边喊道:“妈妈,我去遛狗啦。”钱金花叮嘱了一句别去水边,倒是也没有阻止,这段时间儿子没少遛狗出门,在村里头也不会有事儿。陆晓明出门自然不可能只为了遛狗,跑出门之后,他便带着小狼去了山边,这会儿还太早,出门的人实在是不多,更别说山边这块僻静的地方了。陆晓明的目标是山矿的右边,走上几分钟便能看见一个山窝窝,因为偏僻几乎没有人过来,但地处平坦,对面还有一个大水塘,很适合舒展筋骨。修真修真,除了吸收灵气修炼之外,身体的淬炼也十分重要,原本在修炼的时候,灵气就能改变身体的胫骨,但这个世界的灵气单薄,陆晓明只能双管齐下,指望效果能更好一些。这时候陆晓明倒是十分感谢上辈子的门主师傅,那家伙每天都忙得很,又觉得教徒弟太麻烦,总是喜欢将他丢进藏书阁,美其名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得多了也就会了。如今陆晓明用来锻炼身体的这一套功法就是那时候看来的,在那个大千世界,这样的功法用处不大,毕竟就算是修炼到了极致,也不过是强身健体,锤炼肉身,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效果实在是太缓慢了。但到了现在,却是十分合用。这套功法名叫天魔舞,当然,跟天魔没啥大关系,虽然名称里头有一个舞字,但练起来的时候,倒是更像这个世界那种叫太极的功夫,缓慢而带着奇怪的韵律,看着有几分舞蹈的架势,但更像是武术。天魔舞的特意之处,就是在练习的时候,收拢过来的灵气并不会直接被吸收,反倒是进入身体的血肉之中,随着时间慢慢锤炼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能够与修炼达成一种奇妙的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当然,这样的功法其实更像是体修所用,陆晓明选择它,只是因为这功法的霸道之处在于,修炼的过程之中,会把周围的灵气完全吸收,即使一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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