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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 (第2/3页)
自己人生轨迹的决定,他违背了当初与二叔定下的承诺,毅然辍学加入二叔生前所在的“盛易”社团,那一年他十六岁。九年的江湖闯荡,穆远尝遍世间冷暖甜酸苦辣,凭着一股热血和犟劲不断往上爬,总算得到赏识,混出了头,在社团里占据一席之地。除了坐馆以外,“盛易”的代理人有七位,穆远是最年轻的一个,也是品味和打扮最庸俗的。万年雷人的油腻发胶头,流里流气的开领子西装,衬衫最上面那三粒扣子永远不扣上,仿佛生怕别人瞅不见他晃在脖子上那条闪瞎眼睛的粗金项链,两手往前摊开,手指头统共就十根,金戒指却戴了四五个。这哪里是混混,妥妥的一暴发户!用贺东英的话来形容,这家伙是二十五岁的年纪,五十二岁的恶俗审美--彻底没救了。一年到头,能够指望穆远正常打扮的,恐怕就只有在穆华峰的忌日那天才能看见了。给穆华峰上完坟以后,穆远便沿途折返,车子开到一半不知怎么地出了故障,穆远正准备call拖车,贺东英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我昨儿通宵,结果睡过头了,你现在在哪儿?出发去公墓没有?等我一下,我马上过去。”“早就去过了,我现在都开车回去了。”“你丫咋这么早起来?”“是你起晚了,不过你打来正好,我车子坏了,要不你过来接我一趟。”“行吧,你在哪个位置?”贺东英问道。穆远往周围扫了一转,目光落到路边那块超记甜品的招牌上。“就是那家超记甜品,我在门口等你。”贺东英从家里出发过来这边起码得花二十来分钟,穆远无事可做,本想进店里坐一坐,可座位全满了,他只好点了一份芋圆端到外面吃。这家甜品店自穆远有记忆起就一直存在,以前他二叔经常带他来吃东西,穆远最爱吃的就是这里的芋圆,而且特别能吃,一次能扫五大碗。穆远端着手中的那碗芋圆,靠在路边的栏杆上,想着以前跟二叔一起的种种事情,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又变得有些伤神。突然有只毛茸茸的博美从他腿边溜达而过,博美的身后追着一个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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