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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3页)
“敬畏”。要斩破这种“敬畏”的方法很简单,只要有勇气杀第一个人,那以后的事就好办了。方森又拐了个弯,总算正式回到死街了。这里破破烂烂的楼房间挨得很近,大概也正因如此,那些呛人的烟味、廉价的酒味和死人的臭味才会一直积聚着不散。随着身体的不断发育,那些曾经可以供方森在里面奔跑的小巷如今显得非常窄小,虽然他并不是什么大块头,但也必须得微侧着身体才能通过。哼,幸亏不会再长了。转身走进一栋怎么看都是危楼的建筑物,那里面三楼的一间小居室,就是方森的“家”。其实就一个“窝”而已。在死街里有着无数这样不知什么时候会倒塌的楼房,被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所霸占。谁想住,就进来呗。只要打死了屋里的那个人,你就可以住下来啦。不过方森作为死街里为数不多的年轻力壮的雄性,要长期占据一间居室不过是小菜一碟。因为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啊,只要还有手有脚,都跑去自由大道里打拼了,谁会像他那样堕落,还赖在死街里呢?把“懦弱”当作金钟罩,苟且地在死街里残存。他方森当然不愿意了!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的!总有一天会成为黑街里的王者!他很清楚,虽然几乎每个自然人都有相类似的想法,但他的渴望,必然是最强烈的。只不过现在,他只能钻回到自己的陋室中。根本不需要掏钥匙,因为连门也没有。或者说是不需要。哪个贼会笨到来死街偷东西啊?方森慵懒地张开双臂,整个人都瘫在了那张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破烂沙发上,人造皮革几乎已经完全脱落,里面的劣质棉不断地被压挤出来,还真是沙发中的丧尸。“喵——”一个柔软的肉团,在磨蹭方森的脚跟。一只掉毛的猫咪,正在拼命地想往方森身上蹭。“你选错人了。”方森弯腰将它抱起,在它的头上抚摸了几下。看着它那饥饿得发黄的脸,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我没有吃的可以给你。”说罢,方森就将它放回到地上,任由它到处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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