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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里洗澡倒是省了柴火钱。不过,他的店离这城南来回将近一个时辰,若是早放他一个时辰的工,那就得耽误家里和店里的活;可要是不放他这一个时辰,又怕他哪天嫌弃辛苦不愿意留下来,那这廉价的劳力可就飞了,再也找不著这麽合算的了。合计来合计去,金万两想到了个折中的办法──两天洗一次,这样算起来,就是两天放他一个时辰的工,平均每天半个时辰,只要让他早点起床将这半个时辰补上,那就稳赚不赔了。想出了办法,金万两心情大好,连步子也快了,远远看见茶铺的旗就情不自禁的哼起了小曲。曲周县城不大,金家祖上也曾是县里有点名气的大商贾,只不过几代单传,到了金万两他爹这一辈竟是就给宠坏了,正经生意半点不行,吃喝嫖赌倒是样样精通,偌大的家业给败得只剩下个古玩珍宝店勉强支撑著,要不是他爹人死得早,现如今恐怕早就蹲在街头乞讨去了。所以,金万两尽管财迷还小气,但对乞讨、卖身的人偶尔也还能挤出那麽点善心来,当然了,前提是不要让他捐助一文钱,亏本的买卖他可是不做的。“呦,这不是金老板嘛!怎麽?这是去河边散步?”小贾随意抹了一把桌子,放上个大茶碗,照旧提著壶倒了一大碗白开水,让金万两坐了。“新招了夥计,带他附近转转,省的以後迷路找不到铺子。”金万两收起扇子揣在袖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的答话,双手捧在碗边借著热水的温度暖著手。他在曲周小气早就出了大名,竟然会花银子请了夥计,这可算是今天一大早听说的最爆炸的新鲜事了。周围坐著的几个零星的知道他底细的人禁不住将他好是打量了一大番。金万两这名字土气又老气,但其实他只不过二十出头,脸上带著点假精明,眉眼倒是灵秀好看得紧,微笑起来嘴角就会露出两个酒窝,只看长相的话,那真是白白嫩嫩又讨人喜欢。他今天穿戴没什麽特别之处,万年不变的青色长衫,腰间是条已经洗得褪色的水蓝腰带,左边挂著个平安如意扣,穗子上也有些脱丝的痕迹,穷酸相还是一如往常,半点没有老板的样子。“店里生意这麽好的话,以後可得请金老板多多照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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