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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浑身皮肤已经焦黑,他能闻到自己烤肉香,作呕感涌上喉咙,被他囫囵吞下。狠狠闭上眼,回忆昨夜睡前一遍遍默记的血印。当他再次睁开眼,眸中厉光可比对面的野兽,幽深的,藏着深深的执拗。王三枪,名字取自他“命硬”的父亲,枪决时给了三下才肯咽气。他母亲是个受害者,若不是打胎有危险,他大概会被弄死在娘胎。生于尘埃,多亏周遭的冷嘲热讽,让他比常人活得更现实更功利。当他为用小聪明榨取金钱而感到厌倦时,一个神奇事物打开了一扇窗户:修仙。这大概是他人生中最不现实的决定。为了这个梦,他远离社会浮华,脱离所有捷径,从青年坚持到中年,一事无成,暴露出他骨子里的无能。他已经没有时间再耽误下去,一旦失败,被赶下山,难道要继续过着那种在尘埃里打滚,因投机取巧而沾沾自喜的生活?不!他不想活成他父亲那种可悲的模样,一个混迹污流里的渣滓,生时浪费空气,死时浪费土地。他希望他的一生,能做一个有益于他人,造福于社会的人,而不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死得悄无声息。未来荣誉军的一号人物,暗下决心。王三枪甩掉手背早已不成型的血,抿起苍白唇瓣,用颤抖的指尖,戳破扎成筛子的手背,挤了挤,才让血液顺畅流出。绘制谙熟于心的血印,冲向金狮。金狮甩着满身长毛,跃动时仿佛一团烈火燃烧,当他愤怒时,满身金毛会化成一簇簇火苗,烧向屡屡惹毛他的中年男人。每每恨不得想张开血盆大口,吞下男人的头,一了百了,远处便传来暗含警告的阴沉嘶吼,震得他四脚僵硬,不敢逾越。偏偏中年男人是个打不死的小强,敌攻我躲,敌退我进,金狮智商日日增长,被巨蜥蜴压制着,进退不得,腹内空空,见青年只挨揍不攻击,被缠得没办法,揍着揍着揍顺手了,对比下两方悬殊的战力,勉为其难让青年触到它额头。血印结契的瞬间,袭击大脑的痛感让金狮后悔了一瞬,望着近在眼前的男人不肯罢休的眼神,又撇撇长须,算了,就当发发善心收个小弟,多个进贡食物的两脚兽。“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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