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实习记录_分卷阅读10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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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2 (第1/3页)

    rasz的龙在龙群中的智商水平,几近可以等同于人类中的爱因斯坦了。

所以姜牧很好奇,他怎么能跟人类谈恋爱的呢?

Aorialstrasz很高兴能有人帮自己拿主意,满口答应:“好啊好啊!我上次出去搜刮金子时受了伤,然后一直在家里睡觉。”他给齐汾展示手臂上一条已经愈合的伤疤,“等我醒来时发现脚边有个人类,他说他很喜欢我,我也觉得他挺可爱的,于是我就被他捡回家了。”

蠢龙讲完,期盼地看着齐汾:“就这样,你说晓敬喜欢什么?”

“太简略了!”齐汾无语,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要不这样,我问你答。”姜牧接过任务,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帮助蠢龙寻找答案。

于是磕磕绊绊,所答非所问,姜牧也总算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蠢龙的巢穴在A市旁边。

A市处于两座山脉交界之处,建立在地势平坦的平原之上,历史上数个朝代定都在此,故而遍地宝藏。传说中在这里建楼,不挖出个古墓你都别说自己来过A市。

马晓敬是个考古学生,跟着老师来A市考察一座新出土的古墓。古墓并非历史上有名的名人,朝代没什么特别之处,墓主也不富,因此考古价值不高。马晓敬是第一次实际参与现场考古,非常兴奋,跑来跑去,结果一铲子下去,猜测是触动到了什么机关,直接掉到Aorialstrasz的巢穴里面去了。

所以A市是个神奇的地方,你不光可以发现遗迹,还能发现龙。

巨大的红龙趴在金山上睡觉,还打着小呼噜,嘴里不时吐出一口冒着火焰的气息。

马晓敬傻了,不是吓的,是兴奋的。上面那个破墓算个屁,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藏品啊!

他对于遍地金子没有任何感触,拿着手里小刷子就往龙身上扫,动作轻柔,从头刷到尾巴,把几百年没有洗澡的红龙刷了个干干净净。

蠢龙被痒醒,睁开眼睛就看到有个人类在给自己梳睫毛,他感觉自己一眨眼,上下眼皮能把这渺小的人类夹死。

“你好。”马晓敬激动地打招呼,“我叫马晓敬。”

龙类在语言方面很有天赋,他直接用魔法学会了中文,“你好,我叫Aorialstra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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