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得了狂犬病_分卷阅读3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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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0 (第2/3页)

其他人都分散在别桌,岳馨玉是特意给陆凌恒留了个位置,好巧不巧,就在沈博衍正对面。

陆凌恒苦笑了一下,上前入座。

第二十三章你做好心理准备,替他还他欠下的债了吗?

饭局上自然是很热闹的,沈清余和沈博衍作为大家都想巴结的赞助商,那酒当然是一轮一轮不停地敬过来。敬酒的人自己一干而尽以示敬意,谁也不敢强求沈清余和沈博衍喝酒。沈清余确实喝得不多,但凡有人来敬酒,他平易近人地回两句好话,抿一口酒意思意思就足够了。但沈博衍却不同,他什么话都不说,只要有人敬酒,他就一口气把杯子里的酒全喝光。眨眨眼他就喝了半斤白酒了,哪里还有人敢再来敬他,反都成了劝止的,生怕他喝出什么好歹来。

吕天知道他们聚餐也特意赶过来了,就坐在沈清余的旁边。他跟沈清余聊接下来想拍的项目,询问沈家有什么投资的意向。

男人们在酒桌上是不怎么动筷的,也就在喝酒之余吃点下酒菜以免喝伤了胃。沈清余最喜欢吃的下酒菜是酱萝卜,转眼他一个人就吃空一碟,招手让服务员再送一叠上来。

吕天笑道:“沈总怎么和我一样,都喜欢吃萝卜?”

来敬酒的小演员好奇地盯着沈清余看。在普通人眼里,有钱人就该是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的,像沈博衍显然就看不上这小饭馆的菜色,除了一碗鸡汤之外基本没动过其他菜,没想到沈大少的口味这么接地气。

沈清余笑道:“我小时候家里穷,钱都拿去做生意了,就拿酱萝卜过饭吃。后来有钱了,我还是喜欢吃这个。”

同桌人全都惊诧不已。沈家还穷?那他们这些人都该沿街乞讨去了!

陆凌恒也有些吃惊。他倒是不知道这一茬,他只知道沈博衍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从小用的什么东西都比旁人好。这么看来,是沈博衍出生的时候赶上好趟了,毕竟沈清余比沈博衍大了七岁。这也难怪了,沈清余小时候过过苦日子,所以性情才这么踏实可靠,而沈博衍就比他亲大哥要浮躁得多。

其实沈博衍并不笨,能力应该也不差,明明考上了国外的名校,但听说念书的时候无心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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