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室友不杀之恩_分卷阅读3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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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3 (第1/3页)

    ,就看见他的脸……嘤嘤嘤,幻想破灭了。

面对心情陷入低迷状态的夙封,陆目好笑之余心想:果然是到了开始在意自己外形的年纪啊……想想看自己曾经在这一年龄段时,也是大冷天为了好看而只穿三件衣服,然后在寒风中冻得直打颤。

想到上辈子的自己,陆目略有所感慨。

现在主角筑基成功,巨狼那边也成功化人,终于所有事都解决,再也没什么耽搁住了,于是离开迷踪林的日子也到了。

翌日黄昏,此时瘴气稀薄而又没什么野兽出来,是个出行的好时间。已经适应人形姿态的巨狼带着牙领着陆目和夙封两人走出了迷踪林,在经过一番兜兜转转终于踏出林地的一刻,陆目差点就热泪盈眶高兴得快哭了,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按照约定将他们带离森林后,巨狼就高贵冷艳地表示任务已完成,大家各走各路。

巨狼现在身上的衣物应该是那些曾经丧命于迷踪林里的修士所留下的,穿在人形身材高大的巨狼身上显然是并不合身。

陆目也清楚肯定是要分别的了,但走之前他还是抱着侥幸心问道:“好歹相识一场,临走前能留下你的名字吗?”

其实陆目是突然想到里经常会布置的一个情节,某只高级别的妖兽就因为主角一时心血来潮的赐名,从此成为主角忠诚的小伙伴。

“琅华。”

好吧,看来是他想太多了,人家早就有名字。

两组人最后往各自的方向离开,陆目在走出一段距离后回头看了一眼,恰好看见琅华低下头与牙几乎鼻尖碰鼻尖亲昵说话的场景。

“……”

我就知道,有狗爹搞了他娘这先例在,跨种族恋爱数不胜数的世界里,怎么可能会有种族不同没法后后代的说法,原来一切起源都是琅华的私心!想想看原剧情里琅华千防万防,结果最后还是漏算了天降的主角,嘿嘿!真不知道得多酸爽。

回到有人烟的地方,陆目第一时间找邮局租了只灵鸽让它去门派报平安。由于当时被传送得太突然,陆目身上也没带多少钱币,只够再租一只灵鹤,于是不得已,只能和夙封两人挤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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