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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他毫无“狗屁关系”,他只要“活得自在舒服”,别的一概不管,我便作罢了。本家对先生的流氓事业十分不满,本不想将父亲的遗产交给他,但因他是长子,而我则毫无持家之力,只得无奈如此。父亲的境况,与其说是家业小,不如说是十分贫困,因此他们对我们一家都不太重视,而且本家也不愿让先生回到那里去,才索性让我们俩分了家,独立出来。前面说过,如此轻柔的“慕”字用在先生身上,却并非不妥。若不去看先生的眼睛,他确实是好看的——若他只是静在原地不动的话。先生是留长发的,作为男子来说极为少见,但他那样并不让人觉得不适。先生的发及肩,稍稍过了肩头,印象中是到锁骨一处,平常便由我梳理,扎在低处。先生是不会自己动手的。先生的长发,不突兀,也不阴柔,只是自然的好看而已。“旧时的男子也是长发。”先生只以这一句去驳本家人的一些非议。分家之后,先生要养的人从我一个,增至了弟妹三个,又是即将成年,因此打打杀杀的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再闹,就会闹到大佬们那里去,被当作威胁,挨枪子。于是先生便从了药店老板的建议,转去做生意。父亲也是个商人,青年时赚了一笔,中年因为投身政治,放弃了经商,家里便穷下去了。先生许是承了父亲的天分,当家以来做得颇为出色,积蓄刚巧足够四人生活,多的一点,存了起来。我对当家、经商这些事,毫无兴趣、也并不关心。我在学校的成绩,只能算作中等,稍不努力还会掉到下游;而我本人,也拣不出任何出色之处。可以说,先生有多特别,我便是有多平凡。六七年前,先生在出版社的一位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编辑的工作。彼时我从学校出来已有几年时日,正愁无法替先生分担,便欣然从去。我上的大学,读的是国文,正是缘于我对文学极感兴趣;到了出版社,总有机会结识许多当下正红的文人作家,所以这一份工作自然也做得愉快。正是那时,我开始尝试诌些文章,起初写的是先生,后来多是穷苦人的生活;再后来又只是先生了。我拿了手稿给先生,他看,不说一个好字,也不批评,但难得地笑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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