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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1/3页)
男人,或者猎风的孩子。可另外一部分人觉得,族长应该是最强的可以保护部落,带领部落的战士,”“黑爸和果爸,你们当时是部落最强的战士……”白锐明白了,当初黑爸和果爸离开,原来不只是感情因素和性向原因,这里边最重要的是政治原因。不过,那时候黑爸和果爸才十几岁吧?那么年轻就被公认成了部落最强的战士,超过了同龄人,更是超过了年长者,他们被承认的时候,也正好是族长猎斧的身体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吧?不过这么一算,他这两个爸爸还真的是一对猛人。“对。”果爸也点头,挺无奈的,“我们当时根本没想过这些,只是想多打猎,多为部落得到食物。等到该选女人的年纪……其实,原本部落里就女人少,两个男人搭伴不稀奇,部落里不怎么在意这个。可是这事情轮到我们身上,就不行了。”白锐在部落的那段时间,不是宅在大巫的粽子房里,就是跟着大巫出去寻草药,或者练习吹虫笛,部落里的人也都忙碌着来来去去。所以,白锐根本没怎么注意过,别人别晚上睡觉怀里搂着的人带把不带把。不过猎果一说,他理解得也快。这年代部落里的大多数人是几乎没有私产的,他们供养部落,部落反哺众人。除了族长和大巫,有没有后代到了年纪都要被送出去等死。更没有养儿防老、传宗接代一类的概念。道德这东西,更是还不存在。把人们维系在一起的是生存,却又不是个体的生存,而是部落的生存,种族的延续。至于找女人,还是找男人,更多的是年纪到了谷欠望的自然体现。不过,因为猎族的族长已经传递了三代,于是在当代族长猎斧的身边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利益团体,这个团体里的人已经没有了像普通部落成员那么紧迫的生存压力,他们就开始产生其他的追求了,比如,把自己的特权延续下去。把部落最强的战士和族长的血脉集合起来,显然是两全其美的最好选择。可是部落最好的战士和部落第二好的战士搞在一起了,如果等他们年纪再大点,威望更高,在同一代的人里发展出自己的势力来,这对原来的旧利益团体俩说就非常非常的糟糕了。“果爸,既然你和黑爸是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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