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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3/3页)
r>幸亏是个聪明懂事的乖宝宝,说实话霍钦和马小瑞其实挺喜欢的。“哎,等我研究生毕业之后,就去你那里工作。”马小瑞撞了下霍钦的肩膀。“啊?”霍老板还没反应过来:“你不读博了?”“以前是这样想的来着,博士毕业直接留校,或者去别的高校,清心寡欲地搞我的科研。”“然而吧,你觉得我现在还会回到以前清心寡欲的状态上去吗?”霍钦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突然笑着坐直了身子,头低下去,两手举地高高的,如同古代犯了错误跪着认错的人:“大人真是对不起啊,是我让您贪恋上了红尘。”马小瑞踹了他一脚:“滚,越来越不正经!”☆、第38章“哎,说真的,”马小瑞默默道:“以前我说我喜欢我的专业,完全是因为我不知道还喜欢什么啊,所以就真的渐渐爱上了我专业……”“又因为当初跟着我老师做项目,慢慢地就真的喜欢上十年如一日的研究了……”他说道。然而,他后来就发现了,自己说是喜欢这个专业,喜欢这个领域,其实并不是真正地喜欢,只是渐渐地习惯了,于是就自然而然地往这条路上走了。要说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的?大概就是从爱上了霍钦之后……他发现爱上一个人也可以让心理上发生改变的。比如,他也爱上了编程,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回忆着他因为分析数据而在电脑上一行一行地写代码的时候,他竟然会觉得,那些看似枯燥的代码其实挺……可爱?这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吗?他是真的想和霍钦在同一个行业。以前他只是把科研当做是一个目标,一个毕业之后的工作,而现在,他完全有他更想去追寻的事情。如果他没有遇到霍钦,一切都会顺理成章地这样走下去。他会把自己的研究弄得很好,非常好,他甚至可能会为科学界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只要干,就一定会干地十分漂亮”的人。不过他现在遇到了,遇到了一个完全可以改变他的人,那么,一切就又变得不一样了。他把头靠在了霍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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