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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了?”程锦记得这人,说是去山上摘香菇时意外摔死了。“以前我们想给他做尸检,但他家里人死活不同意,现在他家人主动来要求做尸检了,说他昨晚托梦给他们说他是被人害死的……”万宗能一脸哭笑不得。程锦道:“那就检吧。”“嗯,一会儿去挖尸体。”程锦想了想,道:“我记得胡家庆在村里挺遭人烦的,是吧?”“嗯,一个讨人嫌的混混。”“他和被杀的朱东华是朋友,和胡健康呢?”程锦问。万宗能也不了解,“我们下去找个村民问问?”“找个年轻点的。”年轻人普通话好一些,沟通起来省事。而且年轻人会比较了解年轻人的事,老一辈和他们有代沟。年轻村民是这么跟程锦他们说的:村里的混混势力中,占据领导地地位的有三人,饶正、胡家庆和朱东华。饶正是队长饶永贵的二儿子,一般没人去得罪他。胡家庆和朱东华是狐朋狗友,欺负人时经常一道。至于胡健康,大家都不太喜欢他,因为觉得他这人太变态了。他跟大家讲过他日母鸡日母猪的事,形容得绘声绘色,本来大家也就当笑话听,但胡健康讲得实在过于投入,这让人不太舒服。胡健康会作下奸杀案,并不奇怪,这变态以前只能偷着日母鸡日母猪,要有机会对女人下手,他肯定会去干。不过人和母鸡母猪不一样,人会说话,强奸犯要被枪毙的,他只能杀人灭口了。程锦道:“特别恶劣的才枪毙,一般是坐牢。”“哦,是嘛。”年轻村民有些懵懂,“他那样还不恶劣?”“……”程锦想,如果胡健康还活着,那一定要去问下他:你是以为强奸犯要被枪毙,所以才杀人的?程锦暗叹口气,继续问:“你们村里的混混平时都做什么?”“没什么,就游手好闲、小偷小摸,没事搞点事,差不多就这样。”万宗能道:“成天不务正业,容易带坏村里的小孩子。”年轻村民同意,“是对小孩影响不好。”“听说,胡健康和朱东华以前都喜欢沈慧?”“是吧。但沈慧那么漂亮,怎么可能嫁给胡健康,他最多只能看着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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