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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3页)
两日,多则三五日。他在努力观察了解当地的物价。对于一个走商来说,只有知晓了各地的物价差异以后,才能有所作为。这一日,两人到了一座名为江玛的城。这里其实已经非常靠近西北边疆了。来自于水乡的吴顺和祁明诚都有些不太适应这里干燥的气候,并且他们没想到这里的风中竟然还裹着砂砾!当他们在外面走了一天后,回到客栈把身上的衣服鞋子脱了抖一抖,能抖出一斤的沙子!第二天,吴顺留在客栈中休整,祁明诚靠着毅力艰难地爬起来去逛街了。路过一处野集时,祁明诚见有一处地方被很多人围着,就努力地挤了上去。所谓野集,就是没有取得官方认证的集市,在这里摆摊是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的,接待的客人中则是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一般来说,野集的东西要卖得便宜很多,因此野集通常都会比城内的坊市要显得更加热闹点。祁明诚挤上前,原以为这里再卖什么新奇的东西,却发现竟是一个突丹族的人再卖一群奴隶。突丹族也是游牧族之一,族人一般都长得很高大威猛,而且他们特别喜欢留络腮胡子。不过,就算没有胡子,他们和景朝人的区别也很明显,因为他们大都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眸色是种浅咖色。祁明诚眼前的这位突丹族人估计是突丹族中的有钱人吧?因为,他十个手指上全部戴满了大金戒指。突丹族人对金子是迷恋是有目共睹的。被卖的奴隶一共有六个,全部是景朝人,而且全都是男人。他们饿得面黄肌瘦,一个个看上去有气无力的,年纪应该都在二三十岁上下,当然也有可能比这更年轻点,只是被奴役得过多使他们看上去显得有些过分的苍老。这种青壮年的奴隶,如果身体健康但没有其他技能,他们在奴隶市场上的卖价一般是十二两银子到十五两银子之间,但如果他们身负某种特殊的技能,那自然就要往上加钱了。不过,突丹族的这位商人很显然是想要把这些奴隶贱卖了,因为他一个奴隶只卖九两银子。祁明诚不打算买人,于是就没有说话。围观的人都是常在野市中买东西的了,并没有因为价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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