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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1/3页)
光是这么想想,就能让我对新的一天充满期待。那感觉就像夜里做了噩梦,睁开眼发现邻居家的灯亮着,照得你心安又幸福。我不愿把温小花比作太阳(如果以前不懂事时比喻过,那也是黑历史),他没那个逼格嘛,他就是一大瓦数的灯泡,上面挂着蜘蛛网,蚊子还绕着飞的那种。可我就是喜欢这只永远“噼里啪啦”地亮着的灯泡——步行街上的街灯亮了起来,前方的温小花停下脚步,走到一扇橱窗前,低头打量橱窗里的运动鞋,右手在衣兜里插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无奈地拿了出来,转头刚要走,忽然被玻璃上自己的倒映吓到,赶紧站那儿整理起刘海来,这一理至少理了五分钟才满意,我绷不住笑出声,温小花警惕得跟草原上的啮齿动物似的,“咻”地一下转头,我仿佛能看见他嘴边抖来抖去四处侦察的胡须,好在我站在广告牌后,他并没有侦察到我——最后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正把脖子上挂的毛巾取下来,拿在手里继续仿佛漫无目的地走着。周六傍晚的步行街上人来人往,我在交织的人群中出神地跟着那条白毛巾,一不留神它就消失在了灯红酒绿的街头。我没有再追上去,原本只是好奇,为什么温小花会说谎,然而一路走来,慢慢的好奇变成了无奈。我相信温小花是真心把我当朋友的,但或许是可以一起打篮球,但还没有资格知道他全部秘密的朋友。也许有些事他只有对着螃蟹军团才能知无不言,而这没什么可抱怨的,虽然我已经写了八年的日记,嗯,快九年了,但对温小花来说,他认识我毕竟还不到一学期,对我有所保留也是人之常情,他不愿让我知道,我就不该强行要知道。我提着编织袋,掉头返回了那间专卖店,看了看橱窗里的鞋,好像有听说打篮球的人挺耗鞋的。温小花的生日还有三个月呢,攒攒应该够买,当然了,我瞥了一眼温小花瞧中的那款花里胡哨的闷骚紫篮球鞋,这款你就休想了。有人打喷嚏,我下意识地回头,身后是或步履匆忙或谈笑风生的陌生身影。这会儿温小花应该早走远了吧,我把手中的编织袋裹了裹,加入了周末狂欢夜游的队伍。去最近的地铁站需要穿过整个步行街,这条步行街在八年前还不是步行街,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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