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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第2/3页)
晋峰补上一句?”周晓宁嘀咕:“他会不会啊,要是写坏了这幅画就毁了。”被周老爷子瞪了眼不再说了。郑宥廷暗看了封傲一眼,见他面上没有任何不安的神色甚至还笑着说什么‘此乃我的荣幸’就绕到了书桌后选毛笔,真要写上一句。他心里吃惊,但很快又平复了。……一切都不对劲。郑宥廷没有自信说自己了解父亲,但从未听说他会毛笔字,就如同从前从不知封傲厉害的身手和无法揣摩而危险的性格一样……封傲握笔的姿势老练,若非常年书写笔墨是绝对没有这其中的味道的。那在宣纸上洒脱而就的字,让周晓宁惊讶非常。她没想到这个方志安偶然提起时十分不屑的软柿子似的副市长竟能写出这样的好字。她这样只懂得皮毛的,眼中的好字必是非常好看,让人看不懂却很有艺术感的,让人看了后忍不住细细再看几遍的字,如同他爷爷的字。周晓宁看得有些入迷,这种入迷无关其他,而是所有女性在看到唯美的足够吸引她视线的事物时情不自禁的欣赏。仙风道骨,优雅典致。分明他身上还穿着西装,但挥毫的模样和神情就如从水墨画中走出的古人一般。这般风采……说句大不敬的话,她觉得比自己爷爷写字时更像那么回事!见状,周老爷子心内又是几分沉吟,郑宥廷盯着封傲看了一秒,立即又移开了错愕的视线。众人心思各异,在封傲收笔的一瞬间全都收敛了个干净。感叹情何极。繁体让这五个字变得丰满,似乎连表达出的情感也多了几分悠远古意。周老爷子看着封傲的字频频称奇,直道:“老朽须得甘拜下风啊,晋峰年纪不大,但这笔墨涵养真非一般人可比啊。今日倒叫老朽受教了。”郑宥廷未表露出来,心里的疑惑只有他自己知道。周老爷子夸赞一番后,又是一阵闲话,末了,还留封傲用饭。封傲也未推辞。周老爷子对管家道:“这可是晋峰头一次在家里留饭,让厨房千万用心。晋峰可有什么忌口,哦,是了,前个儿还得了一瓶好酒,没得便宜你小子了。”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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