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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3页)
,你从来不是纠缠不清的人”,已经令他分外难堪,只觉得脊梁骨一阵冷汗窜出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地道。是的,他李天阳从来拿得起放得下,讲究好聚好散,知道进退得度,他是一个做事干脆利落的大老爷们。但此时对上王铮,他却宁愿自己能性格再无赖点,年纪再轻点,最好能年轻到做再蠢的事都有青春年少做掩护,做再肉麻的举动,都有激情打底,显得堂而皇之。如果可以,他想对王铮做很多以前从来没为他做过的事,比如听他说话,陪他看他想看的电影,带他去吃他爱吃的食物,送给他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在他做饭的时候在一旁打下手,在他看书的时候给他沏杯茶,在他回家的时候赶在他之前到家,先开玄关的灯,再亲手给他递双拖鞋。最重要的,想好好陪他,跟他过日子。但这些,在拥有他的时候,李天阳都不曾为他做过。因为他总是很忙。可那时候到底在忙什么?就真忙到这个程度?诚然有很多表面上的理由:当时他的小公司成立才几年,应酬很多,业务很繁琐,遇到阻力很大,他也不过出身一般家庭,白手起家,总是有料想不到的意外。但怎么解释说,他有一回出差,两个人半个月都没见着,好不容易回家了,可屁股还没坐稳,朋友哥们一个电话过来,可能转身就出了门,喝酒唱k照样不含糊。他不是没注意到身后王铮失望的眼神,像只等待主人抚慰的小狗,眨着水润的大眼睛,一览无遗地,里头全是小心翼翼地感伤。为什么那时候从来不觉得,这就是一种不公平呢?没有。反而好像很理所当然,事业很重要,朋友圈很重要,什么时候只要事情一来,原本给王铮的时间,都可以随时推到日程表最后,王铮确实就如家里豢养着的小宠物,得空了爱怎么宠都行,但只要事情一来,谁顾得上逗一只小猫小狗?他这么做的同时心里也许会有瞬间的愧疚,但从来不会超过五分钟,他甚至想过,难道等他,候着他,爱他,不都是王铮该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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