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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第2/3页)
盾,也有牺牲自己保护队友的意思。土乃大地之土,所以蓝狼之盾,又被称为大地之盾。未婚,雄性。蓝狼之剑:君止,人如其名,翩翩君子,出自世家,金系异能,和莫帝于伯仲之间,但每次比试都输给莫帝。行炎说,君止的剑虽然锋利,却对不准自家的兄弟,所以,他输给了莫帝。雄性,未婚。而蓝狼之光的光芒,照耀的不仅仅是自家的兄弟,所以,他的光芒更亮。蓝狼之刀:第若麟,火系异能,又称麒麟之火,第若麟就像一只带火的狮子,走到哪里,都会燃烧。他不同于蓝狼之光的威名远播,令敌人闻风丧胆;也不同于蓝狼之剑的美名,令人不敢正面与之为敌;亦不同于蓝狼之盾,攻守皆备;第若麟,只会攻击,只会向前冲。他是蓝狼,最凶猛的战士。也因此,他最让蓝狼之宝头疼。蓝狼之宝,蓝狼的财务总管,名叫酷宝。因为他不是前线的战士,所以无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包括蓝狼的成员,除了行炎和托尔。每次蓝狼成员的聚会或者采访,酷宝都会派出他的代表,一只酷酷的熊娃娃,索迪尔帝国的公民都知道,这只熊,叫莱迪。也因此,蓝狼之宝的粉丝团,非常强大。“宁贝怎么不在?”突然,连诺出声。“啊?”白悠在伤心中,还没反应过来。“就是那个宁贝,他怎么没在阅兵队里?”连诺又问了一次。“他每年的阅兵仪式都不会参加。”回答连诺的是连诺熟悉的声音,闵卡。他来到连诺的身边坐下,曾经,他是阅兵场中的一员,被这些看台的人仰望。今天,他成了看台中人的一员,去仰望那些人。宁贝这个名字,是闵卡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脑补给连诺的。毕竟连诺现在是德莱家族的少爷,一些经常会碰到的世家子弟,和可能会碰到的世家要员,闵卡都通过网络照片,一个一个分析给连诺认识。连诺的记忆很强,所以闵卡介绍他认识的时候,非常轻松。“为什么不参加?”连诺问,“他的异能在你之上。”在涂格和闵卡打擂台赛的时候,连诺就感觉到了。“这就不知道了,也许他有很好的理由拒绝了学校。这么强大的人,学校肯定会邀请他的。”闵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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