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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9 (第2/3页)
么一说又想起小时候,怀孕了,人就矫情,有事没事总想。等路炎晨端水回来,把她一双脚丫放进热水里了,她伸手,摸他寸头:“捏捏脚。”路炎晨抬了眼皮,半笑不笑地打量她。可手下已经照办了,捏得还挺舒服。“路晨?”“嗯?”“你家那大狗,还在吗?”“早没了,怎么了?”路炎晨判断着,归晓一定想提那件事。“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给我写情书吗?”……没猜错,就是那件事。两人第一次吵架,归晓整晚没睡着,瞪着天花板等天亮。转天,早自习她前脚迈进教室,后脚,平时班里没怎么说过话的男生跟过来,扭捏地从军挎包里掏出封信:“这信给你。”她窘然:“什么?”“早上上学,我碰到晨哥遛狗,他让我带给你的……”男生往她手里硬塞,多瞄了她好几眼,归晓更窘了。后来她才知道,那天路晨从三点遛狗遛到六点多,就怕错过那个能给她带信的小男生。那封信被蹂躏到晚上也没拆,她回家传呼他,等回了电话,他说起三点遛狗的事。“哦,”她倚在书架上,夹着电话装傻,“干什么那么早?”电话里的人静了会儿说:“太生气。”她又哦了声。我还生气呢……“感冒好没有?”她闷了会儿:“你怎么知道我感冒了?”一直怕在他面前用擦鼻子太难看,拼命忍着,趁他不注意摸出纸巾迅速擦干净,未料早被察觉。他笑,在苦情歌的旋律里,特不和谐。那年,音乐市场还正是火爆的时候,、、、等等,正当红。电话机在书房,她为了能最短时间接起来他打的电话,不被外头听到总把录音机音量调很大。……那封信的内容,她以为自己会一字不落得背下来。可还是高估了自己,到现在记得的,也就模模糊糊几句,大意是,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说的——在一起就不许分手,路晨你要敢分手我就哭死给你看。不许玩玩,保证,发誓,怎么吵架都行,就是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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