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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 (第2/3页)
祖孙三代都在从事古籍书画修复工作的家庭,沈家对于子孙后代的文学修养以及笔下的功夫都是要求极为严格的,沈晨霭的书画水平不敢说是大师级,也绝对有一流的水准。如果书店代卖的生意做的真好,那他倒是可以在这方面去下下功夫,不就是搞搞艺术创作吗,要怎么做他很熟悉的,各种字体和风格的画作都难不倒他,不过现在最好还是再观察几天,看看往来的客人们到底喜欢哪一种风格的书画。☆、第29章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沈晨霭发现凤城这边的人们在书法上还是更偏爱欧体,除此之外彦柳体也很受一部分文人的喜爱。而在书画上面,写意山水是最受人们欢迎的,另外工笔的花鸟在这里也有很大的市场。了解到这些之后,沈晨霭便开始准备东西,这一天他趁着店里没有客人的时候,将自己准备好的笔墨纸砚都拿了出来,然后便展开白净的宣纸,开始在上面挥毫泼墨。为了试探一下众人对他书法作品的反应,这第一幅作品沈晨霭还是选择了模榻,他铺平宣纸台笔挥毫,扬扬洒洒的在宣纸上面书写了起来。沈晨霭这次选择的作品叫做,是唐朝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代表作品,这部作品笔力雄厚,结构方正,气势宏大,笔法圆润,为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所推崇,至今还是人们临摹次数最多的一幅作品。如此上称的大家之作,从古到今自然都少不了临摹的人,沈晨霭穿越之前所工作的那家考古科研所里,这幅作品有科考价值的临摹品,他们每年最少都要修复四五件。这么频繁的修复工作,让沈晨霭对于这幅作品的一切细节都了然于心,所以这次动笔,他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这幅作品。凝神静气,挥墨泼毫,沈晨霭神情专注下笔有神,不过半个多小时,就将近千字的默写完成了。挥手写下最后一笔,沈晨霭将握着的毛笔放下,展开那副新创作出来的,沈晨霭上下左右的打量了半天,最终满意的点了点头。别看他有大半年没有动笔了,可是这功力还是没有退步呀,这篇写出了他巅峰之时的水准,这还要多谢小时候他学书法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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