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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1/3页)
我所有关于未来的考虑里都没有出现过这种竞争非常激烈的大公司,因为我基本上只能处理好没多少利益纠葛的人际关系。而且我也很了解自己,我的性格说得好听是温吞,说得不好听是懒怠,更没有太强的进取心。对个人的生活来说这种性格其实很好,我心态平稳,不容易大喜大悲,又很好满足;可对一个公司,尤其是对一个蒸蒸日上的大公司来说,这种易于满足无疑是和不思进取挂等号的。郑哲要是真的招我进来,我会觉得他脑子进了水。而且那么做也完全不符合郑哲的性格。他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绝对不会做有损自身利益的事。——但我为什么会这么肯定地,做出他“绝对”不会做什么的论断?这间面积广阔的办公室里塞满了我无处安放的怪异思绪。我看着郑哲,郑哲也看着我;我没有说话,郑哲也就不再开口;我十分平静,但郑哲却有些紧张。他面上还带着从容不迫的笑意,交叉的十指却骨节发白,在手背上按出浅浅的凹窝。我盯着他,浮想联翩,任由脑子里所有古怪而又荒诞的念头翻来滚去。其实在一开始我就隐约预料到了什么,可直到现在,那个莫名闪现的直觉才终于占据了我的心神。他做的事都很奇怪,他在我面前总是太卑微,把自己摆得很低。他喜欢我。或许他深爱我。他已经极力克制。可这一点不难看出。这非常、非常不正常,而且非常、非常奇怪——这种程度的迷恋简直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年,被分泌旺盛的激素所控,而完全忘却了自我。已经过去了三年,但这种迷恋没有丝毫减弱,几乎到了偏执病态的地步。我是说,他的表现老让我有种错觉,就好像我们曾经在一起太久,经历了太多,又最终错过。他一定有什么秘密。我猜。一个很大的秘密,甚至这个秘密有可能波澜壮阔,以至于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第16章郑哲说要我做他们的形象代言人,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说实话我觉得这个提议有些搞笑,先不说我是不是科班出身,更不用说我上不上镜,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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