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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3页)
事,不会忘记,也不会说出来,不是现在。今天的他有点儿不像他。头发打理得很蓬松,上衣是藏蓝色的中袖,右手上的纹身在这样的环境下并不引人注目,腕子上一条手链缠了三圈,像做旧的古铜。他摘了我的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去吧。”他弹起一根手指顶高了帽檐,啪得一声,模样有点狡黠。“加油。”我不知道怎么走回去的,对应着李谦蓝发来的信息,绕过观众席回到后台,在走廊里找到了正在做乐器调试的何故他们。乔馨心的比赛次序比我靠前,要尽早做准备,哪怕有突发性意外也好能腾出应对时间。我进去的时候一群人都没在闲聊,专注着手上的工作,又是调弦又是试音,忙而不乱。看得出单眼皮和那几个朋友都是老手,不怯场,台风也很正,在有灯光的地方,何胖子正拿着乐谱给乔馨心讲着什么,她背着手站在旁边认真地听,看上去谦逊又恭敬。我不知道她现在的心情是怎样的,但三年前的她一定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乐队合作,登台表演,那些曾以为很难企及的人和事,如今也像是放在桌上的钥匙一样,可以轻易抓在手里,打开一扇门。门的那边是什么?“你怎么了?中暑了?”我一提裤腿在李谦蓝身边的空凳子上坐下,睁着眼说瞎话,“灯照的。”我从兜帽衫的口袋里掏出早已倒背如流的歌词。“我对个词儿。”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中途我跑去幕后看了漂亮的女主持人和其他组的表演,听完一首几乎把我体内的结石震碎的摇滚和一首不光脚唱不出来的民谣,终于等来了说唱组的第一位选手。因为从我开始玩说唱到现在就没有过同道中人,没有同阶层的对比就很难看出自己的差距,所以对于竞争对手还是挺期待的。第一位是个留莫西干头的大哥,裤裆能吊到膝盖上,选曲是偏流行的风格,比起激烈的硬核,对于不怎么听说唱的人的来说比较好接受。我靠在后台一个挂布景的支架上听了第一首,又听了第二首,第三首,越听心里越没底。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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