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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2/3页)
趣时,会到我的房子里看看我。我还傻傻的以为,我是特别的。所以我只要听话就好。不是没有梦想,我再也拿不了笔的手,写不下我的梦。因为爱他,我成了废物。时明又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他身边的,一年前,两年前,还是三年前……江莫爱了他多久,一年,两年,还是三年……他继续养着我,让我成了什么事都做不了的废物。他养着我,因为习惯和愧疚。什么时候用的到我时,他才会想起我。他的忽冷忽热,他的摇摆不定,都是有原因的。他习惯了我,却爱着时明。突然知道了他选择带回家的人为什么是我,我和他出席过多种场合,很多人知道我,很有说服力,制造假象的说服力。第一次,把一切理得这样清楚。刺目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我仿佛又回到当初,那个背着书包怀揣着梦想的少年,不知天高地厚,不知前途何如的少年。他那么单薄,却熬过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可这样的我却为等一个爱人,把自己荒废在干枯的七年内。一方面却还在暗自感叹,我已经等他这么久。等他回头看看我,不要这样无所谓我。等他游行花丛后带着满身疲倦,回到我的身边。我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为他洗干净其他人留下的味道。我可以毫不在乎地张开腿任他索取。我可以在他走后一个人清理满身狼藉,把破碎的心,再拼凑在一起。可我却不能,让他的身边,只留一个我。也不能求他,可不可以像当初那样再爱我一次。看着用钱换来的早餐,我有些迷惘地向前走着。这个啊,是我为我爱人的爱人买的东西。早上,我的爱人用好冷漠的目光看了我一眼。他昨晚爱我,今天不爱我。那今天晚上呢……揉了揉眼睛,有莫名的液体。一定是阳光太刺眼了,我不会无缘无故落泪的。它都刺痛我的眼睛了。好热。又好冷。第十一章我踏过一地的钱和卡,把早餐递给时明,他接过去打开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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