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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5 (第2/3页)
栋大宅子里。庄籍和夏榛虽然已经成婚,并且到加拿大领了结婚证,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两人都没有加入加拿大国籍,在这种情况下,两人的结婚证书在中国并没有法律效应,也就是,两人实则只是无证同居而已。甚至两人的户口也并没有在一起,而两个小孩儿,则是A国国籍,夏若谈为夏榛的孩子,庄若惜则是庄籍的孩子。所以,庄籍并不能享受作为夏榛配偶而有了权利。在夏榛的心里,自己的一切都可以给庄籍,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夏家的其他人不会这么想,而且法律并不能为他保证庄籍的利益。在两人结婚之后,夏榛就将完全是他创办且完全在他名下的两家很赚钱的公司转给了庄籍,不仅如此,还有几处他的房产也转给了庄籍。另外的其他东西,归到庄籍名下的,便已经不可计。柳云琇知道夏榛的所作所为,不过她并没有阻止,反正是夏榛自己的,夏榛想怎么办,她并不会干涉。以庄籍的清高,自然不愿意接受夏榛的这些东西,不过,夏榛说两人是夫妻,要在一起一生一世,他们的所有东西,都是共享的,那些产业在谁的名下,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他怕自己真出什么事了比庄籍早离世,他不想在死时还要担心庄籍的以后,不能安然离世,他想,庄籍是不愿意看到他到时候这般痛苦的。因此种种,庄籍才签了那些文件。以庄籍自己这些年挣下的钱,也不是小数目,只要不大肆挥霍,即使他以后什么都不干,也能过非常好的人生。夏榛的赠送,于他是锦上添花,其实产业只是在他的名下,一切运营全是夏榛在做决定,也是他在任用人。在这种情况下,这栋在S城的,他们一家人会住几十年的房子,孩子们成长的地方,是夏榛和庄籍两人一人出一半钱,但房主是庄籍。这栋房子前有宽阔的前庭,后有大大的花园和泳池,占地宽阔,建筑带有古罗马风格的典雅和浪漫,一共有三层,内部装修既现代实用又温暖温馨。主楼一共有近三十间房,副楼则是佣人房和司机保镖等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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