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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3/3页)
人再怎么强也无法对抗集体与规则。鬣狗在暗处窥视着狮子,当雄狮遭遇了捕兽夹,一切积怨爆发。混血恶魔雷米尔不是人类,即使杀死他也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问题,反倒“挽救了雷米尔上士的名誉”。他们带走了他的军牌,雷米尔哈代被追封烈士,混血恶魔留了下来。雷米尔的人缘大概比他以为的更差。藏在柜子里的人恨他,恨他让那个本该在暗处的群体得到更多关注,牵连他们。他们恨他如此嚣张,好像对他人的恶意毫不在乎,凭什么他就能毫不在乎呢?在事情改变之后,他们终于能光明正大地报复,他们混杂在人群当中,不会有人发现。大部分参与轮暴的人并不喜欢同性,没关系,这事儿不需要爱,甚至不太需要性欲,只需要渴望,对暴力与权力的渴望。操人的高人一等,被操的是娘们,自愿被操的跟娼妓有什么差别?瞧啊,那不知羞耻者的下场!他们操这个男人——这个雄性恶魔——跟同性恋毫无关系,只是发泄,只是惩罚这个邪恶的婊子,正义之举,他们应得的,“它”应得的。他们叫他欠干的母狗,天生的荡妇,该死的邪魔,他们说雷米尔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心中却知道并非如此。雷米尔上士能把最自负的新兵揍到服气,如果他下达了跑十圈的命令,他自己就能跑二十圈。雷米尔上士是个用枪的好手,没有子弹时他用刺刀,熟练得好像生来就会玩刀子。许多人腹诽他是个目下无尘的暴君,不好相处的混蛋,但在恶魔的围攻下看到他出现,更多人会感谢上帝。他们中的大部分都认识他,这是他得以活下来的原因,这是他遭受折磨的理由。慕强心理带来的憧憬,被衬托得卑微怯懦带来的怨恨,汇聚在雷米尔身上,变成了一种病态的吸引力。当他的身份改变,宛如点燃的火柴落入火药桶,砰!狂欢节开始了。哦,雷米尔有个男朋友。那位男友最终被找了出来,都怪雷米尔太过显眼,与他亲近的人也会被怀疑——所以在那个时候,人人忙于撇清,无人敢去求情。男友满头是汗,拼命摇头,“我喜欢女人!”他说,“是他逼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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