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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3/3页)
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劳苦命,有福都享不了的那种,本来以他的能力,可以不受上班之苦,光写点东西就足以活得非常潇洒了。然而一旦不上班,他的创作灵感就会枯竭,生活作息也一团混乱,身体也会跟着出状况,所以他必须上班。而一边上班一边写文,就不得不面临睡眠欠缺的情况,因此每天起早床对他来说是件异常痛苦的事。为了不迟到,周嵩给自己定了两个闹铃,一个是手机闹铃,一个是闹钟,两个轮番上阵,每天起码闹上十分钟,他才能勉强爬起来。闹钟的动静跟手机闹铃的动静可不是一个档次的,声音别说是耳膜了,就连墙壁都能穿过,比如现在方隽都听到了。方隽在锲而不舍的闹铃声中起来,洗漱完毕,准备磨豆浆了,闹铃还没停下来,这中间起码过了十分钟,他呲牙笑,没想到周嵩还有赖床的毛病。方隽为什么这么笃定是周嵩的闹铃呢,因为周围的老师基本没换,谁也没有动静这么大这么持久的闹铃,那就只能是新邻居的闹铃了。在方隽烤面包的当儿,那个一直在袭扰耳朵的铃声终于消失了,他不由得摇头笑了,这个新邻居还真是带来了新气象,周围那些不必起早床的同事估计想杀他的心都有了。方隽比较注重生活质量,就比如他住在学校宿舍里,家具大多是自己买的,家电设施一应俱全,弄得格外舒适;再比如学校为老师提供了免费食宿,方隽则只要有时间都是自己做饭,哪怕是一个人,也要做上两菜一汤。他自己认为这叫享受生活,张钦则认为他穷讲究,因为他没见过哪个男的像方隽这样的。方隽也不跟张钦计较,只是很明确地拒绝了张钦蹭饭的要求。早餐方隽通常都是自己做,他教数学,不用上早自习,除了早操要到场,剩下时间足够做早饭了。等方隽吃完早饭出门的时候,碰上周嵩正好出门。他看到周嵩时略惊讶了一下,周嵩那个时间才起来,居然还有时间收拾自己。其实周嵩也没太收拾,只是用啫喱将刘海往后固定了,露出了眉毛。周嵩的眉毛长得有点特别,眉毛紧凑浓黑,形状漂亮,眉尾处则形成了一个往上挑的旋儿,他长相本来偏俊秀,然而那对眉毛给他添了几分英气和威严,让他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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