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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 (第2/3页)
咬了一口金币——后,小心翼翼的收好,转头又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女儿。家人们不用饿死让他松了口气,但女儿被自己卖掉,又让贫民心里愧疚不已。但,再愧疚,他也卖了。他卑躬屈膝着语气忐忑的问着精灵:“仁慈的老爷,不知道这印记您想要烙在哪里?”奴隶在被交给主人之前,是要被打上烙印的,这样才能防止奴隶逃走,烙印是要用烧红的铁直接烫在身上的,大小花纹都可随意挑选,位置也是由主人自己定。一般贵族都会有自己的家徽,他们喜欢用家徽的图案为自己家族中的奴隶烙印,大多为了方便识别,这些烙印会烙在显眼的位置。但烙印对奴隶来说是极为痛苦的,如果烙印太大,伤口又发炎了,一个不好,很可能会直接要了奴隶的命。贫民现在担心的就是他的女儿挺不过这一关,而且如果对方要印在脸上,那可就是直接毁容了。毁容的奴隶,以后即使长大了,也只能做点粗活,再没有机会翻身。“脖子后面吧不影响美观又醒目。”精灵漫不经心道。他当然没打算给小女孩打奴隶烙印,他买人又不是真的为了这个。不过这点就不用跟对方的父亲说了,虽然他很同情对方家里的情况,但贫民卖女的事实还是让他对这个男人有些厌恶。养不起就不要生那么多,又没能力又管不住自己第三条腿的男人就一直怀抱愧疚的活着吧。三言两语的打发走贫民,精灵才低头注视自己新买来的小女孩。小女孩在父亲走后才露出了害怕的神情,她拘谨的站在那里,连眼睛都不敢抬,瑟瑟发抖的盯着精灵的长袍下摆。精灵的语气柔和了下来:“玛莎,我们还要在这里转一转,你自己跟着没问题吧?”这算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让小女孩自己跟着,如果她要逃跑,精灵不会阻拦,但同样的,她也失去了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小女孩怯生生的点了点头,自动站到了精灵的身后。本来精灵不想进入奴隶市场的,但既然有了一个大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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